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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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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民告官”速审机制初显成效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姜业宏

    行政诉讼又称“民告官”,近年来,在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中,申请人与行政审查机关的对弈愈发常见。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今年2月开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启动了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探索适用速审机制,在立案庭设立速审组,对商标行政案件实行集中审理。

    12月1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立案庭庭长杜长辉通报了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速审机制的运行情况。目前,该机制仅适用于事实相对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的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在过去9个多月的时间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4个法官团队共审结速审案件1467件,人均结案367件,平均结案时长73天。

    “1+2+4”立案当天拿传票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采取“1+2+4”的设置模式。“1”即在立案大厅单独设置一个速审服务窗口,主要用于集中提供速审咨询、原告方送达、开庭排期等服务;“2”是指速审准备室和材料交换室两个工作室,主要用于向被告方集中送达、与被告方进行诉讼材料交换等工作;“4”是指速审组4个法官团队快速办理案件。

    在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当事人立案后,立案法官会将案件统一转送至速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立即排期排庭,将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告知当事人,并送达起诉材料。商标评审委员会作为被告,每周两次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材料交换室,签收和交换诉讼材料。据杜长辉介绍,一般而言,当事人从立案到首次开庭只需要20天左右,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保障了当事人利益。

    速审机制聚焦7项变革为提高审判质效,切实将繁简分流落到实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探索,对传统的立案、审判模式进行了大胆变革,形成了一套较为简化、集约、便捷的速审机制。

    其一,改原有条块衔接为立审无缝化衔接。改变以往先立案、后逐一分配至业务庭的传统做法,在登记立案后,及时转入速审准备,集中审理,切实以无缝化立审衔接来保障繁简分流高效有序进行。

    其二,改分散送达方式为集中送达和交换。改变以往由承办书记员逐案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的传统方式,依托“1+2”速审服务平台,统一采取原告立案当日即时送达、被告每周两次来院签收和交换诉讼材料的方式,全面提升送达效率。

    其三,改变承办法官自行安排开庭的传统方式,由速审服务窗口依照立案先后顺序依次排期开庭,进行集中审理。

    其四,针对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中被告方证据均为原告复审阶段所提供的特点,改变以往承办书记员逐案邮寄交换的工作方式,采取开庭当日庭前进行证据交换并当庭发表质证意见的方式,切实提高证据交换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其五,改普通文书体例为要素化文书。对于进入速审机制的案件,除少数疑难复杂案件外,统一采用要点突出、格式精简的要素式裁判文书,以“文书瘦身”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效率。

    其六,改粗放式陪审方式为集约化陪审。针对速审案件高效运转的工作特点,提前固定陪审时间,并按照庭审安排统一调配,有效保障陪审效率。注重发挥陪审员在审阅卷宗材料、协助明确审理思路和审核裁判文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速审案件审判质效。

    其七,改普通程序适用为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并用。

    运行9个月成效初显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2月25日至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速审组共受理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1721件。其中,涉外案件603件,占比35.03%;涉外埠案件874件,占比50.78%。同期,立案庭速审组4个法官团队共审结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1467件,结案率为85.24%。其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结1145件,占比78.05%;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322件,占比21.95%。

    在案件审理用时方面,据统计,速审组已结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的平均审理用时约为72.76天,比2015年审结同类案件缩短31.2天,审判效率提升30.01%。

    同时,在速审机制运行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注重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审理。对合议庭有争议的案件,提交速审法官会议讨论;对相关案件有在先判例的情况,援引在先判例等,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加强程序制约,保障裁判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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