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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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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跨境业务在自贸区取得新进展

来源:中国贸易报  

    ■刘铮

    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始在自贸区“试水”。4月18日,两笔人民币资金从境外汇往中国银行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分行的个人账户。4月14日,三笔人民币资金从境外汇往厦门自贸区中行个人账户。

    根据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官网发布的消息,自贸区内个人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实现突破:区内工作或居住的境内外个人,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以在银行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突破了当前境内个人只能办理货物和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限制,增加办理收益、经常转移和直接投资业务许可。

    “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以前个人只能办理货物、服务贸易的结算,现在提出可办理对外直接投资,给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但关键在于额度,目前看来上限没有突破。”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局长练更生说。

    中行厦门市分行副行长祁云指出,自贸区内个人项下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具体放开到什么程度,怎么操作,还要与监管部门进一步沟通,但毕竟迈出了第一步。

    企业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建立门槛在自贸区内大大降低,便于大企业集团在境内外分支机构之间调配使用资金。全国通行的政策是,建立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企业必须同时达到境内年销售额10亿元人民币、境外年销售额2亿元的门槛。但自贸区内,这一门槛降低到了境内5亿元、境外1亿元。

    4月15日,中行福建省分行为福晟集团完成适用自贸区新政策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备案。4月14日,厦门中行为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备案。

    “搭建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实际上是便利了企业在境内外调拨资金,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祁云分析。

    在福建、广东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主要政策还包括:允许自贸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并调回境内;支持自贸区内银行基于实际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机构和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等。

    在广东,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已与10家自贸区企业集团达成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意向,并拟开展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个人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等新领域。

    中银(香港)发展规划部高级研究员应坚分析认为,扩大自贸区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新政策,启动了自贸区新一轮金融改革,有助于自贸区企业更好地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也为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了不少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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