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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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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法律”服务体系 应对经贸摩擦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袁远

    在1月20日召开的中国贸促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尹宗华表示,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显著加快,面临的贸易纠纷和摩擦不断增多,贸促会将构建“大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走出去”的企业。

    需更重视民间游说

    据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王承杰介绍,2015年,我国依然是遭遇经贸摩擦最严重的国家,共遭遇国外贸易救济调查案件94起,呈增长趋势,美国以14起重新占据对华启动贸易救济调查的首位。此外,发展中经济体国家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数量也越来越多。

    王承杰表示,当今世界经济形势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再加上在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的过程中,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多种因素叠加导致经贸摩擦增多,形势严峻。

    “从现状来看,政府在经贸摩擦应对方面确实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也存在着商协会组织出面少、民间游说少、事前预防少、案件应对投入不足等现实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像美国、欧盟的民间组织,通过游说工作应对经贸摩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而中国在这方面有所缺失。从贸促会的职能来讲,贸促会本身职责就是要促进经贸合作,减少矛盾纠纷。基于上述多方面原因,贸促会2015年正式启动了经贸摩擦应对工作。”王承杰表示。

    发挥好商协会作用

    王承杰在中国贸促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去年,贸促会开展的工作有以下几项:第一,组织队伍、新建机构,还新设了法律事务部,其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开展经贸摩擦应对。第二,广设经贸摩擦预警机构,依托贸促会系统在各贸促分支机构设立了52个预警中心。第三,在欧盟设立中国国际商会驻欧盟代表处,专门从事游说工作。第四,组织应对了13起经贸摩擦案件,案件既涉及一般的贸易救济案件,也涉及技术壁垒等特殊案件,覆盖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第五,面对中国企业对经贸摩擦不了解,没有能力应对的现状,贸促会在全国举办了21期培训班,共有近4000名企业代表参加培训,提高了企业应对经贸摩擦的能力和水平。可以说,在新形势下经贸摩擦应对工作任务相当繁重。

    “2016年,我们要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利用好贸促会的国内国外资源,发挥好商协会组织独有的作用,尤其是在组织行业对话、强化游说功能方面的价值,主动出击,扭转不利局面。”王承杰充满信心地表示。

    对内自律对外统一磋商

    2015年12月初,欧盟决定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对此,王承杰表示:“光伏产业的经贸摩擦问题,本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已达成了一定程度的解决方案,去年却又有反复。光伏产品遭遇‘双反’问题启示我们:在经贸活动中,在产业‘走出去’过程中,做好经贸摩擦防范,在价格制定等方面加强自律,以及政府在对外磋商、对外政策制定方面做好谋划都值得重视。”

    王承杰说,中国贸促会下一步是要重点做好行业摩擦应对工作。2016年,贸促会工作重点之一是在重点行业设立预警机构,做好经贸摩擦预警信息发布,光伏产业就是其中一重要领域。另外,还要协助组织行业对内加强自律、对外统一开展磋商对话。在案件应对过程中也要注意运用灵活的方式、方法,既要重视行政案件应对,更要重视行政与司法应对并重。

    “以前,我们都是从行政案件上应对,但是败的多、胜的少。我们已经注意到,在国际上运用诉讼程序、司法程序展开摩擦应对,往往胜算更大,这点可以在相关行业进行实践。”王承杰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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