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5版:贸易与法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5版            贸易与法
 
今日关注

2015年11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立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制定网上仲裁规则

贸仲委双管齐下 护航互联网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范丽敏

    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企业越来越广泛地开始通过网络推广产品及宣传形象,建立和保护网络品牌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随之而来的,是日益增多的电子商务纠纷以及互联网金融纠纷。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争议,成为互联网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

    为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CIETAC)2000年成立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负责解决中文域名争议;2001年,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合作成立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负责解决通用顶级域名以及之后的新通用顶级域名争议;2007年,成立网上仲裁中心,主要受理电子商务争议以及当事人约定适用网上仲裁规则的其他商事案件。

    “目前,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因为其公正、高效、快捷、执行有保障等优势,已经成为国内域名抢注纠纷的首选解决方式。”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表示,同时,网上争议解决机制适合解决各种跨境、垮区域的复杂线下交易、线上线下结合的交易以及完全的线上交易产生的纠纷,为网上争议的快速高效解决提供了有效保障。

    贸仲委解决近3000件域名争议

    “自2000年开始提供域名争议解决服务以来,贸仲委一共受理近3000件各类域名争议案。”于健龙表示,其中,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争议案件近1000件,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争议案近2000件。

    据贸仲委网上争议解决中心秘书长梁华介绍,贸仲委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显著特点包括:

    一是与仲裁的协议管辖不同,互联网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所实行的是一种介于法院强制性管辖和仲裁协议管辖之间的准强制性管辖。

    二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ICANN)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将域名争议案件范围明确为域名与任何投诉人所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之间的冲突。ICANN的《统一域名解决政策》限定适用于在域名与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之间的冲突。

    三是先进的在线案件管理系统大大提高了域名争议解决的效率,一个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一般为45天至60天。专家组一经指定,即应在14日内作出裁决。

    四是截至目前,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仅限于解决因恶意注册或使用域名而与在先注册的名称、标志之间所产生的争议,不适用因其他权利冲突所引发的纠纷。

    五是在认定投诉人域名投诉成立的前提下,专家组的裁决结果仅涉及域名自身状态的变化。如果投诉人投诉不能成立,则裁决维持域名持有人的注册人地位。专家组裁决不涉及任何金钱赔偿。

    六是在CNNIC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中,投诉人一旦针对某一域名注册人提出诉讼,只要该域名注册人收到了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正式投诉通知,该域名注册人便不得在争议解决程序进行期间将所涉域名予以转让,以规避争议解决程序的管辖。

    七是争议解决机构所作的域名争议裁决,由域名管理机构授权认可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按规定执行。域名注册机构根据争议解决机构专家组的裁定,要么维持域名注册,要么撤销注册域名,要么将所涉域名转移给投诉人。

    八是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并不排除法院诉讼。当事人一方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开始前、开始后或进行的过程中都可以就同一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是费用低廉。如果是一个通用顶级域名争议,在由一位独任专家进行审理的情况下,所需费用仅为1000美元;如果是一个.CN/中文域名或通用网址争议,在由一位独任专家进行审理的情况下,程序费用仅仅为人民币8000元。

    贸仲委成立网上仲裁中心

    “随着网络环境的进一步优化,相关国际国内法规的配套建立完善,国家层面‘互联网+’整体战略的建立和部署,贸仲委还成立了网上仲裁中心,主要受理电子商务争议以及当事人约定适用网上仲裁规则的其他商事案件。”梁华介绍说,网上仲裁采取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网上为主、网下为辅的模式:在程序设计上,网上仲裁以最新网络技术为当事人、仲裁庭和贸仲委仲裁院之间案件数据的在线传输提供安全保障,并采取为案件数据信息加密的形式为案件信息保密;网上仲裁以书面审理为主、开庭审理为辅,对于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也将优先选择网络视频会议等网上开庭方式;网上仲裁在裁决书的制作上严格遵循现行法律的规定,在出具电子版裁决(电子签名签章)的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以书面形式制作、注明裁决作出日期及仲裁地,由仲裁员签署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公章的纸版裁决书。

    “值得注意的是,网上仲裁裁决具有同网下商事仲裁同样的一裁终局的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梁华说,在域名案件审理流程全部网上进行的经验基础之上,贸仲委制定了网上仲裁规则、并不断完善程序设计及相关基础工作,领先其他国际国内仲裁机构。

    据了解,新版网上仲裁规则于2014年11月4日得到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有60年传统的仲裁解决商事争议3万余件积累的优势基础上,结合15年域名争议解决所积累的网上程序管理的经验,贸仲委网上争议解决机制优势叠加,适合解决各种跨境、垮区域的复杂线下交易、线上线下结合的交易以及完全的线上交易产生的纠纷,为网上争议的快速高效解决提供了有效保障。”梁华说。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