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将民宿纳入政府会务采购范围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鼓励全省各地发展农家乐和民宿,并将其纳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会务等采购范围。
在《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加强对乡村旅游的规划引导,鼓励建设具有乡村特点、民族特色、历史记忆的特色村落,鼓励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兴办民宿和农家乐。
同时,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交通、食宿、会务等活动和工会组织的职工疗养休养活动,可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农家乐等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民宿榜上有名。
“民宿是农家乐的升级版产品。”浙江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伟钢告诉记者,发展民宿,可以带动乡村旅游的发展,同时让当地城乡居民增收致富。近两年来社会资本的进入,加上与当地文化风俗的结合,使民宿魅力大增。此外,大部分民宿都是利用现有的资源改造的,有利于当地的环境保护。
这一次,为何会将民宿纳入政府会务采购范围呢?李伟钢解释:“首先,与侧重餐饮的农家乐不同,民宿侧重住宿,当然也有餐饮和会议的接待能力。其次,政府工作人员出差下乡考察,如果住宿地点安排在市区酒店,显然浪费时间和财力,就近安排一个民宿,成本大大节省,而且更接地气。更何况,有些民宿之前也试着承担过会务功能。此次,在《条例》中明确把民宿纳入政府采购,使这种做法合法化。”
但是事物有两面性。“民宿发展势头好,政策法规对它有支持,但我们还有担心的地方。”李伟钢告诉记者,“最怕的就是,看到市场大了,利润高了,民宿经营者一窝蜂地进来了,尤其是那些大批量的乡村酒店、旅社,它们其实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民宿,进入这个市场后,可能会引起恶性竞争。”他认为,政府应该适时加强引导和提醒,适当控制社会资本进入民宿市场,以免影响其长期发展。
(马焱 陈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