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修正2014年GDP增速至7.3%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据统计局网站报道,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的通知》(国统字[2003]70号)的规定,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阶段。近日,国家统计局根据2014年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对2014年GDP进行了初步核实,主要结果如下:
经初步核实,2014年GDP现价总量为63613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32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为7.3%,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833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4亿元,增长速度为4.1%,与初步核算数持平。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71764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72亿元,增长速度为7.3%,与初步核算数持平。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06038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701亿元,增长速度为7.8%,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3个百分点。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9.2%,第二产业占42.7%,第三产业占48.1%。
此前,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表示,当前中国经济状况仍在预期之内。中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增速预计将保持在7%左右,并且这一状态可能持续4到5年的时间。
(李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