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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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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反公示

来源:中国贸易报  

    印度对华测量卷尺继续征收5年反倾销税

    日前,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5年5月5日对原产于中国的测量卷尺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钢卷尺及其组件的反倾销税为2.83美元/千克,玻璃纤维卷尺(皮尺)及其组件的反倾销税为1.33美元/千克。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0178010、90179000。

    2014年5月,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测量卷尺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5月,印度商工部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澳大利亚取消对华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反倾销调查

    近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作出反倾销终裁:(1)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Dongguan MinXing Cables Co。,Ltd。)对澳出口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因此终止对该公司的反倾销调查;(2)广西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Guilin International Wire & Cable Group Co.,Ltd.)、广西桂林祥龙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Guilin XiangLong Wireand Cable Co.,Ltd.)、广西桂林飞龙国际电线电缆有限公司(Guilin FeiLong Wireand Cable Co.,Ltd.)和Aoning Electric Cables Co.,Ltd.对澳出口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倾销幅度低于2%,因此终止对上述公司的反倾销调查;(3)其他中国公司对澳出口涉案产品对其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小,因此终止对其他中国公司的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44.49.20。

    2014年11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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