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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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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品牌采用双重标准到底有没有错?

来源:中国贸易报  

    ■刘俊海

    觉得外国什么东西都好,过去叫“崇洋媚外”,可现在谁要去趟日本不带个电饭煲什么的回来,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国际餐饮巨头麦当劳,最近给了这些乐此不疲从国外带东西回来的消费者一个新的论据。

    麦当劳在2015年5月宣布了一项新的菜单政策,将在美国基本停用含抗生素的鸡肉。然而,这一政策仅适用于麦当劳美国餐厅,中国的餐厅并不在此列。

    这种跨国企业依据不同地域执行不同标准的做法,其实还有不少。比如今年年初,国人们争论是不是应该从国外带电饭煲、马桶盖的时候,就有业内人士发声,说即使同样品牌同样型号同样生产地,日本的盖子执行的标准也比中国高。

    作为消费者,有选择购买商品的权利,这无可厚非。但有另一个问题,值得一说。

    一个品牌,两套标准,这算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么?特别是我们老是那个被执行更低标准市场的消费者。

    在回应中国消费者质疑时,麦当劳发表声明称:“公司一直遵守中国关于抗生素使用的法律法规”。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符合中国标准,这种论调几乎成了一些跨国公司的公关用语范本。比如,苹果公司的维修政策、锦湖轮胎的产品质量、东风日产的召回政策在被质疑时,它们的回应均是类似说法。

    从法律上讲,跨国公司的这些做法看似无可指责,但并非完全如此。

    跨国公司使用双重标准,更多错在商业伦理上。消费者选择购买外国产品,是出于对其品牌质量的信任和好感。跨国公司到其他国家开拓市场,对东道主国的消费者要怀有感恩之心,应该一视同仁,抱以同样的尊重。而不应采用歧视性政策,把各国消费者分为三六九等区别对待,对中国消费者保护水准低一点,对其他国市场消费者要高一点。通俗地说,“看客下菜”已经是一种比较过时的做法了。

    企业在追求赢利的同时,应主动担当打造良好法治与伦理环境的责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给予各国消费者同样待遇,跨国公司才能赢得消费者持久的尊重和信任,树立起良好的口碑和形象。这样也能更好地拓展其他国家市场,赢得更多利润,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则可能其市场地位被削弱,利润减少甚至被淘汰。

    当然,一些跨国公司采用双重标准,和中国监管部门有一定关系。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心切,对跨国公司鼓励多、支持多、保护多,但是规范少、监管少、处罚少。执法部门对于国内的小微企业、摊贩执法力度比较大,但是对跨国公司就彬彬有礼。在法律上,大型外企和国内小微商户地位是平等的,政府部门应该一视同仁。

    高价买来次品,这种闹心的事没多少人愿意遭遇。消费者权益如果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协商、消协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醒中国消费者树立理性的消费观。

    一些人购买国外品牌,尤其是奢侈品,是出于虚荣和攀比心理,忽视了它们的质量和服务。消费者特别要注意从国外带回或者海淘回来的产品,很多时候往往因为享受不到好的售后服务而得不偿失。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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