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 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要有灵活性和独立性
来源:中国贸易报
“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运用已经超过了20年,截至2014年末,已经有网络用户6.49亿人。同时,国内银行的网银增长速度每年都能达到两位数以上,在互联网快速普及的大环境下,金融业必然融入到互联网之中。”中国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在出席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成立大会时着重指出了中国的金融机构在向互联网业务的转型过程中需要探索的方向。
一是要关注互联网业务管理模式的变化,调整自身的管理效率,适应互联网快速多变、灵活细小的特色。二是要关注银行客户使用金融服务场景的变化,比如正在从线下逐渐向线上互联网环境进行迁移。三是要注意金融服务覆盖群体的变化、服务的广度,特别是互联网能为金融服务的小微化和边缘化提供可能。四是要关注金融信息的积累和应用的变化,客户行为信息更多地沉淀在网上,传统的征信和净值调查已经不够充分。
王岩岫特别指出,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业务,中国银监会比较鼓励成立专营事业部和独立法人机构,特别是网络借贷中心,这样可以赋予其创新管理的灵活性和独立性。
对于互联网金融创新存在的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要充分认识并加以防范。王岩岫指出,由于互联网具有非面对面虚拟性的特征,所以要强化实名认证。互联网金融业务具有便捷性,但必须以安全性为前提。同时,公开透明是互联网的基础特征,但互联网的远程交易又削弱了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因此互联网业务必须接受市场监督。
王岩岫还特别强调要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消费者保护,金融机构不能利用自身的业务优势侵犯用户的权益。
“各类互联网金融创新都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金融法规的明确规定,服从各类从事金融业和类金融业服务的基本原则,无论在网上还是网下都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开展基本金融业,同时要尊重金融风险的基本规律。”王岩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