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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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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 新要求 新任务

驻外代表处放大贸促整体功能作用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毛雯

    日前,中国贸促会召开2015年驻外代表处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新形势下贸促会工作的指示精神,回顾总结驻外代表处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重点任务。会党组书记、会长姜增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据姜增伟介绍,2014年,代表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推进了中外经贸交流合作,扩大了贸促会在海外的影响力。他同时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姜增伟认为,外事工作新形势、“走出去”和“引进来”新变化、国际市场竞争新态势都对代表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15年,代表处应该科学认识新形势,全面把握新机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外联络机制建设。要适应新挑战,全面参与贸促会对外联络与合作网络建设,进一步与驻在国家(地区)对口机构和重点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深入了解工作对象在扩大对华经贸方面的需求和关切,进一步加强与驻在国家(地区)企业的联系,为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配合办好重大经贸活动。代表处应紧紧围绕国家重要战略目标开展工作,深化与驻在国家(地区)对口机构的合作,加大对重大经贸活动的宣传推介力度。

    三是加大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在了解驻在国家(地区)国际贸易投资方面的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形势等的同时,要积极开展专题调研等工作。

    四是提升服务中资企业和代言工商水平。要重点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中资企业作为联系和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言工商活动,着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五是开展经贸游说与摩擦应对相关工作。各代表处应该及时收集驻在国家(地区)相关经贸政策法规变化等情况,密切联系驻在国家(地区)的进口商、批发商等,积极参与驻在国家(地区)举办的重要经贸论坛活动,加强与驻在国家(地区)媒体的沟通,反映我国产业真实情况,争取有利的舆论环境。

    六是拓展展览和商事法律服务。要配合做好贸促会在境外举办品牌展及拓展新兴市场、新兴行业展会等相关工作,加强与驻在国家(地区)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做好商事法律服务相关工作。

    姜增伟强调,代表处是贸促会派驻海外的代表机构,是贸促会履行贸易投资促进职能的重要载体,也是开展经济外交的重要窗口,做好工作对放大贸促会整体功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5年是贸促会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代表处应该充分利用自身“桥头堡”和“前哨”的优势,全面履行新形势下的工作职责,为扩大我国对外经贸合作、优化对外贸易投资环境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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