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启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政府印发《关于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就辽宁省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以下简称“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作作出部署。
据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即对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按照“统一受理、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核发一照。新制度实行后,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
按照相关要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首先在沈阳市、鞍山市、朝阳市开展先行试点,于2014年12月底前在上述城市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部分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试行。2015年3月,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