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强调会议促进局的作用(上)
来源:中国贸易报
■刘海莹 许锋
建设、打造会议目的地的必要性无需赘述,在这里需要再次说明,吸引会奖旅游,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够在非休闲观光旅游的高峰期(春秋两季和节假日,以及家庭旅游集中的周末)为酒店带来充足的商务客人,这对提高酒店、航空公司、旅行社和旅游大巴公司的营业收入等大有裨益。有必要讨论的是谁(who)来建设、打造会议目的地,也就是谁来负责这件事,推广哪些资源和优势(what),如何做(how),通过哪些途径和场合(where)进行推广宣传。
谁负责会议目的地的推广和营销
理论上,在当地经营会议、奖励旅游业务的企业理应担负起主动推介本地会奖资源、提升本地知名度和吸引力的责任,因为它们是直接的受益者。但主动为一个省、一个城市做宣传推广,先不说投入不菲,见效慢,就受益方而言,餐饮、交通、旅游业的其他企业大可坐享其成,做出努力的企业有可能颗粒无收。因此,会议目的地推广营销不能由酒店/会议中心、会奖公司等企业来执行,它们没有积极性。
会议目的地推广营销类似于推广公共物品,一家企业把会议引到一个城市,这个企业只能得到有限回报,而其他企业却因该会议受益。这就是经济学上的正外部性,其他企业不用为此花钱却得到了好处,这些企业就是搭便车者。
公共物品没有排他性,但就一个会议落户某城市而言,虽然酒店和酒店之间、会奖公司和会奖公司之间会为这个会议而展开竞争,但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如酒店、会奖公司、旅游大巴公司、餐厅、购物中心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公共物品的无排他性特点,决定了搭便车的问题始终存在,使得私人市场即个别企业无法(实际上是非常不愿意)进行会议目的地推介。
经济学观点认为,政府可以潜在地解决搭便车问题,如果政府确信会议目的地推广的总利益大于总成本,政府就理应站出来,主动进行推广,从而让每个人/每个企业的状况更好,并从中获益。这就政府的责任。
因此,会议目的地的宣传推广工作应由政府来执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的职责和作用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谨防市场失灵。
市场决定如何配置资源,对此可解读为经济学的十大原理之一:市场通常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法,但经济学另一原理是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因为市场有时候会失灵。并不是非要高通胀、大量失业才叫失灵,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本身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情况。政府干预乍听上去是贬义词,但这是极大的误区。政府出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干预,如2013年12月27日,国家版权局分别对百度、快播两家公司做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人们就无法从百度影音和快播播放器下载盗版高清电影了。
政府干预基本上出于两个目的,促进效率或促进平等,即既要把蛋糕做大,还要尽可能合理地分配蛋糕。政府有责任把本地会议业这个蛋糕做大,源于该行业中的企业互相竞争,一心追求自己企业的最大福利,即使心有余但也可能力不足来把本地会议业做大,个体理性难以形成集体理性,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有时存在天然的冲突。
政府理所应当承担推介会议目的地的责任,业界对政府充满期望。人们对政府越位提出了批评,但政府的缺位同样应受到重视。
旅游局和会议局/会议促进局
政府应设立负责整体宣传和推广该行政区域内观光度假旅游和会议、奖励旅游资源的市场营销机构(destination marketing organization,简称DMO)——目的地营销机构。
目的地营销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一个目的地的代表。
目的地营销机构听起来似乎不常见,其实并不神秘。旅游局和会议局/会议促进局都是目的地营销机构,不过两者分工不同。
旅游局,常见的英文有tourism bureau,tourism board,tourism authority和tourism office四个版本。一个国家的国家旅游局常常用National Tourist Office(NTO)来表示。有的地方特别重视旅游业,把旅游局升级到旅游委员会(tourism commission),如北京市和杭州市。有的国家的旅游局名称不那么死板,如澳大利亚旅游局——Tourism Australia;拉斯维加斯旅游局则是Visit Las Vegas;纽约旅游会展局的名称更是标新立异——NYC & Company。旅游局的工作重点是吸引更多的观光旅游者和度假旅游者。但假如当地没有专门的会议促进局,那么旅游局的另一功能则是吸引国际会议和国内会议。
例如,德国国家旅游局(The German National Tourist Board,简称GNTB)的的工作目标是:提升入境游客数量;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德国商业地位(即为德国的经济服务)保持多样化和吸引力,巩固德国旅游目的地地位。
我国的旅游局都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工资、办公费用和市场推广费用都靠财政拨款而来。但在国外,不是所有的旅游局都靠政府拨款,员工也不是政府雇员。如果不是吃皇粮的政府机关(agency),那么旅游局基本上是会员制(member-based),也就是说,会员机构(绝大多数是企业)缴纳会员费,旅游局使用会员费进行市场推广、招徕旅游者,最终目的是服务于会员。在国外,政府拨款的旅游局的经费来源较为特别,政府收取的酒店床位税(hotel occupancy tax,简称HOT,或bed tax)则流向旅游局,旅游局负责推广本地旅游资源,吸引尽可能多的旅游者访问本地,给酒店、餐馆、出租车公司、购物中心带来客源。所以,到美国出差的人在酒店结账时会发现账单上一般有两种税(服务费),酒店内的行话叫“++”,一个“+”是世界通行的酒店收取的服务费(service charge),一个“+”是政府收取的税(tax),其中就包含了转移支付给当地旅游局的酒店客房税。
(本文摘自由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的《会议业纵论》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