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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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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业的罪与罚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张爱正  李迎宾

    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

    这是二十多年前邓小平南巡时指出的。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中国的稀土行业在历经“过山车”的沉浮后,“眩晕”似乎并未结束。直到不久前,WTO稀土案中国败诉,在内忧外患的围追堵截下,我们才意识到:或许,这次狼真的来了。

    物以“稀”为贵

    多年前,人们还以为,稀土就是土。后来,人们知道,稀土不仅是一种重要的矿产元素,而且是高新技术中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从汽车到高铁,从石油化工到导弹制造,从智能手机到激光材料……当现代工业和信息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时,这种曾经被当做泥土来卖的氧化物,开始大放光彩。于是,原本稀松平常的稀土,有了新的称号——“工业维生素”。尤其是重稀土,因其稀缺性和难以替代性,更是被称为“工业味精”。

    幸运的是,中国的稀土储量世界第一,3600万吨,占世界总储量的36%,更为可观的是,广泛分布于江西、福建等南方六省区的重稀土,占世界总储量的70%。

    不幸的是,上帝如此垂青,我们却没有将其视为稀世之宝,而是肆无忌惮地开采,并且以白菜价出口海外,尤其是日本和美国。据悉,日本在廉价购得大量稀土后,不急于使用,而是存于海底,以备不时之需。统计显示,日本从中国廉价购买的稀土,储量可使用100-300年,即便如此,他们寻找廉价稀土供应商的脚步一刻也没有停止。美国的稀土储量仅次于中国,但他们的策略是储而不采,探而不采,主要从中国进口。

    物以“稀”为贵,我们却毫不吝啬。数据显示,过去几年中,中国以占全球总储量36%的稀土储备,向全世界供应了95%的稀土产量。面对这样数字,我们不知道该是引以为傲,还是悔恨不已。

    重拳止不住滥采

    珍贵的稀土,白菜的价格,对于这种隐忧,其实政府对其保护早就开始,出口限制也从未停止,可惜的是,收效甚微。

    早在1991年,国务院就将稀土确定为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与黄金并列。

    199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也明确指出: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2005年,“稀土原矿”被列入中国商务部和海关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禁止出口。

    2007年,国家将新设钨、稀土探矿权、采矿权发证权限上收到部统一办理。

    2011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调整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上调幅度逾10倍。同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即稀土国22条,其中指出,稀土是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要用1-2年时间,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稀土行业格局。

    尽管针对稀土的政令如雨后春笋,但这并没有遏制住稀土行业的诸多乱象。备受关注的江西定南县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福建武平工业园区的合同纠纷,原罪便是稀土开采。当地政府明知稀土资源是保护性开采的矿种,却在没有国务院地矿主管机关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授权地方企业回收利用,这与我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明显是背道而驰的。

    对于重拳打击下稀土市场乱象不止的情况,在不久前召开的第六届“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上,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稀土办公室主任贾银松就表示,这种乱象除了企业受利益驱动外,更为重要的是“官商勾结”,此话可谓一针见血。

    不仅如此,稀土开采对环境的破坏也不容小觑。据央视财经9月11日的报道,“过度和粗放的开采,不仅是大量稀土资源流失,也给我国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据估算,每生产一吨稀土氧化物,就要产生20吨的废水,仅江西赣州统计的情况来看,治理起来要花280多个亿。”这也正如《中国的稀土状况与政策》白皮书中曾经指出的:长期以来,稀土业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严重破坏地表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酸化,使得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一些地方因为稀土的过度开采,还造成山体滑坡、河道堵塞、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甚至造成重大事故灾难,给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重大损失。而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治理,也成为一些稀土产区的沉重负担。

    亡羊补牢犹未晚

    为政之要,贵在落实,落实之要,贵在执行。不能说,我们的政府没有出台相关举措,只能说,在某些地方的执行中,严重走了样。好在,这次我们反应还算迅速。

    WTO稀土案败诉次日,即8月8日,业界权威便在中国包头稀土论坛集中探讨了相关对策,同时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建稀土大集团和制定稀土管理条例等方面,也初步达成共识。但面对稀土行业长期存在的非法开采问题,新政的力度和效果仍备受质疑。

    目前来看,从2015年开始,国内在稀土出口上降低关税、取消配额几成定局。面对内忧外患,结合业界专家的建言献策,笔者在此抛砖引玉。

    国际方面,我们还是WTO的新人,如何提高WTO话语权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众所周知,15年保护期将至,2015年,不仅仅是稀土资源方面要实施新政,我国的多个行业也将对外开放,削减关税。援引《瞭望东方周刊》的调查,“WTO争端解决专家组里的中国人只有19人,中国籍专家参与裁决案子的机会相对很少,且无一专业律师。”作为公认的贸易大国,这无疑是不匹配的。培养更多国际贸易学者和谈判专家、扭转这种尴尬局面,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内方面,完善稀土行业法制环境,制定稀土管理条例是排头兵,否则,没有规矩就难成方圆;其次,既然稀土资源已经上升到战略层面上,一定时期内,适度的垄断或者是国家控股稀土集团的建立就成了不二之选,这也是可持续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的必然要求;同时,应不遗余力地强化科技竞争力,提升稀土产业附加值,一举颠覆数十年来低出高进的不利局面;最后,还应提升资源税,抬高准入门槛,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经营的企业,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稀土之殇,积重难返;自我拯救,任重道远。好在,挑战与机遇是并存的。借用中新社记者的话:稀土案中国败诉并非世界末日,一切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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