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主任赌博获刑
来源:中国贸易报
马某利用其担任安徽省霍山县农村合作银行某分理处主任的职务便利,在2006年至2010年,以顶名贷款或收取客户还贷资金不入账等方式挪用本单位资金49万元,用于归还个人欠款或营利活动。2008年至2012年,马某采取冒用他人身份或通过他人顶名的方式,虚构借款用途,伪造贷款文本资料,骗取霍山县农村合作银行贷款12笔合计219万元,其中,伙同同案犯吴某某骗取银行贷款8笔合计119万元。2012年9月,马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先后诈骗汪某某、倪某某现金合计人民币130万元后慌忙潜逃。2013年1月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马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供述自己是因为沉溺于赌博和违规从事民间借贷而走上这条不归路。霍山县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骗取贷款、诈骗等数罪并罚,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四个月。
(霍山县法院 张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