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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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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利用“边民互市”走私逾5亿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油菜籽、亚麻籽、孜然、花生、高粱……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农产品以“边民互市”为掩护被走私到国内。南京海关8月31日披露,该关成功破获一起案值达5.1亿元、偷逃税款1.1亿元的农产品特大走私案。

    2014年年初,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农产品走私的“绿风”专项行动,南京海关缉私局对关区内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展开排查调研。

    “当时,业内人士反映,在江苏地区,南京嘉赢国际有限公司农产品进口业务量最大,生意很火。且有人举报,该公司假借广西边民互市进口走私农产品。”南京海关缉私局侦查处二科刘阳向记者介绍说。

    缉私人员迅速调取了嘉赢公司的通关数据,发现该公司在香港注册,在南京只租了一个办公地点,员工仅4人,但业务量极大,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货物大多从广西进口。

    为查清这些农产品的源头,南京海关缉私局成立专案组,对嘉赢公司立案侦查。专案组梳理了海量数据,基本摸清了不法分子的走私脉络。

    2012年,南京嘉赢公司老板马某了解到,从边境边民互市渠道进口的农产品,价格比正规报关进口的便宜不少。经多方打听得知,广西有个叫“梅姐”的人“路子”很广。于是,马某通过关系联系到“梅姐”。为了证实自己的能力,“梅姐”全程拍摄走私过程并通过邮箱发给马某,还邀请并陪同马某前往广西边贸市场亲身“体验”。

    所谓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边民在边境线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者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根据国家规定,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货物,对超出部分按法定税率照章征税。

    边贸互市的农产品价格显然比正规报关进口的便宜,可在中越边境从事互市贸易却有限制性条件,即须是边民自用的、价值8000元以下的、产自越南的。马某想做的是大批量进口,想要购买的农产品也不是越南产的,与边民互市压根就不沾边。

    情况查明后,南京海关展开抓捕行动,马某、“梅姐”等嫌疑人相继落网。

    “边境贸易走私是个新情况,以前查获的走私案件主要集中在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等行为。”南京海关副关长、缉私局局长钱英培告诉记者。

    在此案中,走私关键环节在境外完成。在货物运至越南后,走私分子便在越南境内完成制作假越南原产地证和检疫证书、更换外包装、拆分货物化整为零等程序,使走私货物就此披上“边民互市商品”的合法外衣。受雇边民来回奔波赚取少量工钱,巨额非法利润落入走私分子腰包。以1吨花生为例,正常报关进口需要缴纳关税和增值税约1600元,但通过上述方式进口只需付给通关人员710元,减少了一半以上的费用。走私活动严重破坏了“兴边富民”优惠政策的实施。

    证据显示,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嘉赢公司分别通过“梅姐”、文某、劳某、苏某等边境走私者,走私进口各种农产品约10万吨,主要包括油菜籽、亚麻籽、孜然、花生、高粱等等,案值约5.1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1.1亿元人民币。

    据犯罪嫌疑人马某交代,这些走私农产品以明显的价格优势被销往河北、甘肃、湖南等多个省份。大量农产品走私不仅偷逃应缴税款,更冲击了国内相关种植业、加工业,宏观上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微观上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此外,逃避海关及相关部门监管非法流入的走私农产品,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在此案查办过程中,专案组就发现马某走私进口的霉变花生,在未经检疫检验的情况下被销往国内某知名食品企业。

    (蔡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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