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标缺失致太阳能短命工程
来源:中国贸易报
“太阳能与建筑联姻本是建筑节能减排利好,然而事与愿违的是,目前80%-90%的民用供热太阳能热水工程系统在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后,一年左右的时间里便出现问题,甚至很多都停止使用,不到两三年完全成了摆设。”皇明集团董事长黄鸣日前在山东德州痛斥太阳能光热应用“强安标”缺失,“强装令”错位,致太阳能短命工程疯长。
从技术层面讲,我国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太阳能热水器相比电、燃热水器更安全,绿色、节能。但是当房地产建筑与太阳能结合时,太阳能强制性安装的标准犹如地板标准,标准及落实形同虚设。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感叹,太阳能建筑工程确实质量堪忧,存在怎么便宜怎么用的问题。
在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也在制定建筑配备太阳能的相应标准,但是标准模糊,很容易让部分开发商和太阳能企业钻空子。“太阳能工程不是简单的部件拼凑,是一个严谨的系统,不是所有的太阳能企业都具备这样能力与资质。当系统合理配置后,名牌的太阳能产品和解决方案更有安全和质量保障,最终给用户带来更好的太阳能体验。”皇明集团总工程师王冬梅说。
据了解,近几年来,为推广太阳能,全国多地推出了地方强制性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政策规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13个省22个地市出台了太阳能强制安装政策。如山东济南市规定新建12层以下的住宅和宾馆酒店,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器热水系统。凡新建的实施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器集中供热水技术和产品。太阳能“强安令”政策出现后,房地产开发商对太阳能产品缺乏了解,很多太阳能企业便“瞒天过海”,以次充好,造成了很多垃圾太阳能工程,最终给用户造成了很大的抵触情绪。
“强装令”在推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进程和太阳能热利用行业发展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然而执行中凸显了很多问题。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原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主任罗振涛表示,这些强制性安装规定都是几年前制订的,大方向是对的,但是规定和标准不是很细。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现在的问题就出来了,教训很深刻。罗振涛呼吁,房地产开发商应该主动提高责任意识,在招标过程中提高标准,从采购的环节严格把关,寻求最佳的太阳能解决方案,而不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
“如果节能建筑标准制定部门不对太阳能提出标准要求,只能让太阳能垃圾工程更为猖獗,最终的后果是建筑节能减排任务无法完成,太阳能建筑工程反而成了高耗能。”黄鸣表示,“市场化、用户推动是太阳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出路,没有消费者的主动参与和选择,这个行业极其危险。失去消费者的心,也就失去了行业。建立‘强安标’虽然对行业是一次短痛,但是规范了行业秩序,可以推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