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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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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非法转载传统媒体作品行为将受打击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张莉

    日前,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正式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简称“剑网2014”专项行动)。据记者了解,此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为规范互联网新媒体,打击网站非法转载传统媒体作品行为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剑网2014”促互联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据国家版权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涉及4个方面: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支持依法维权和严惩侵权盗版。其中,“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整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非法转载传统媒体作品行为,重点惩治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并通过规范网络转载行为,推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建立合作机制,引导权利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维权,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据悉,此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不仅从政府的角度出发,同时也考虑到了传统媒体的诉求,引导互联网媒体同传统媒体进行版权合作,避免发生侵犯版权的行为。另外,对于已经发生侵权行为的互联网媒体,“剑网2014”专项行动也支持被侵犯的传统媒体寻求法律的保护,严控互联网媒体的侵权行为。

    对于此次行动,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互联网新媒体,都表示欢迎。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剑网2014”专项行动能极大地帮助传统媒体从被侵权却难以维权的怪圈中跳脱出来,对传统媒体更好的发展起到护航的作用。对于互联网新媒体而言,整个产业环境将焕然一新,这对互联网媒体市场的规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传统媒体版权维护意识薄弱

    在日前举办的“网络媒体作品使用版权问题座谈会”上,专家学者就网络媒体作品使用过程中的版权法律问题、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如何保障维护自身权益、寻求切实有效的途径促进版权良好发展环境的建设等内容进行了探讨。

    面对拥有新技术、内容海量、传播迅捷的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在版权保护方面处境尴尬。《广州日报》副总编辑谢奕表示,网络媒体不经许可任意转载新闻作品的情况很多,而且有些作品转载后会发现被随意地嫁接或者掐头去尾。此外,网络媒体还会通过链接的形式,改变原来网页内容,插入自己的广告。

    “如果不算印刷费,《新京报》每个字的成本为5元,但是版权收益非常低,而且版权维权艰难。”《新京报》一位相关负责人感叹道,侵权的泛滥会加速新闻作品质量的下滑,对原创者是个非常大的打击。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的发展,不能把一方的发展建立在对另一方利益的侵害之上。

    一方面是传统媒体抱怨版权收益低,版权维护难,而另一方面,传统媒体的版权维护意识薄弱,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针对传统媒体的版权状况,北京市版权局近日进行了多方调查,但结果有些令人意外。长期以来,传统媒体维护自身版权的意识还比较薄弱,许多媒体并没有将自身作品看成资产,即便是遭遇侵权,有的时候也因怕麻烦,而采取了一忍再忍的态度。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报刊司副司长李军分析认为,这与报刊的传统结构小、散、弱有很大的关系,“全国1.2万种报刊分布在六七千家出版机构,这些媒体大多数缺乏保护自己版权的能力,即便是具备能力的单位也存在着维权难、维权过程复杂、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对此,北京市版权局版权处处长赵红仕认为,《著作权法》在保护网络版权方面的规章是健全的,传统媒体遭遇侵权并不是法律缺失造成的,其权利主张依据现有法律完全可以实现,而且执法和保护通道畅通。他建议,传统媒体在遭遇侵权时,应积极主张自身权利。

    相关部门支持报刊单位维权

    对于传统媒体面对的版权维护困境,李军认为,报刊作品存在于版权生产的全过程,尊重并维护报刊出版作品的版权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们依法支持报刊单位作出自己的权利主张和维权。”李军指出,“下一步,报刊司将高度关注报刊的创新发展问题,我们考虑建立全国报刊电子样本库。初步实现全国600种报刊统一入库,建立600种报刊版权保护联动机制。实施网络媒体使用报刊作品的自动跟踪方式。探索集体委托专业机构维护版权出版作品,这是版权保护的新模式。”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法制司司长王自强指出,关于网络的著作权问题,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非常清楚,就是先授权后使用,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如果没有作者授权,任意使用就是侵权。而被侵权以后,当事人是否主张权利,则完全是权利人自己的事。民事上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主张权利,但对此,行政上是有监管的。

    被转载作品稿酬支付机制问题也被业界专家提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禾说:“你用了我的东西,就得支付相应的报酬,这个规矩不能破。如果这个规矩破了,社会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也指出,应支持传统媒体规范版权声明,引导支持权利人采取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报案等手段开展正当维权,并支持权利人采取申请民事诉前禁令等法律手段,及时制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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