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发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的公告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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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之窗 |
上接6月9日10版
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在网络交易平台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社会责任是指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对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企业员工、政府、社会等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法律社会责任、经济社会责任和道德社会责任。
第四条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应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实践,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服务至上、消费者至上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维护职工权益、热心公益事业的表率。
第五条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诚信守法经营相结合,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相结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快改革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为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七条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把妥善解决消费纠纷、有效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和全社会的信赖和支持,实现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第八条经营者设立网络交易平台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完待续)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