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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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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企业起诉“嘀嘀打车”商标侵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打车软件“烧钱大战”刚刚落下帷幕,打车软件巨头“嘀嘀打车”却又陷入了另一场法律官司中。杭州一家企业日前以“嘀嘀打车”商标构成侵权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8000万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据了解,两年前,杭州一家名为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了“嘀嘀”以及“Didi”的商标,被归类于第9类商标(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等类型)。该公司负责人称,妙影公司是一家从事智能交通系统软件开发的公司,其核心产品包括打车软件,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嘀嘀”及“Didi”的文字商标,并于2012年5月21日成功注册。而“嘀嘀打车”产品的开发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注册申请则是半年之后。

    妙影公司认为,“嘀嘀”和“嘀嘀打车”的核心品牌都关于“嘀嘀”两个字。“妙影电子也是开发打车软件的,并早已经注册了“嘀嘀”,而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就构成商标侵权。”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妙影公司已经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本案被告小桔科技的侵权事实、主观故意、侵权后果和侵权获利,要求其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赔偿人民币8000万元。

    据了解,2012年11月28日,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了图形、文字组合商标“嘀嘀打车”;该申请2014年1月13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1月27日,总局收到复审申请,目前还在复核。

    据“嘀嘀打车”官方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14年1月10日至3月底,“嘀嘀打车”用户从2200万增加至1亿,日均订单量从35万增长至521.83万,嘀嘀打车累计投入现金补贴14亿元。到3月28日,“嘀嘀打车”覆盖全国178个城市,日均订单量达到521.83万。

    (方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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