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 企业维权要防范恶意诉讼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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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
本报讯 由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中国城乡发展与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恶意诉讼的治理与防范法律研讨会暨大连泛华公司案件专家论证会”日前在北京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法律界专家,就大连泛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大连华达投资有限公司在参与竞买、管理华顺大厦期间发生纠纷一案,从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入手,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和诉讼请求的理由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醒维权企业应把识别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虚构事实和理由等作为防范恶意诉讼的首要问题,特别是隐含前提的诉讼请求,因其掩盖了当事人真实的目的,混淆了法律关系,当事人往往把诉讼作为实现非法利益的途径。为此,法律专家提出,审判机关除了要严格立案审查、规范审判流程操作以外,对于确认的恶意诉讼案件当事人,不能让其以败诉或者撤诉了事,还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增加立法内容,将惩罚性赔偿规范其中。
(李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