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启动 打造中欧关系升级版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陶海青
酝酿已久的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终于启动。1月21日至23日,首轮谈判在北京举行。
中欧投资协定是中国与欧盟层面签订的首份全面投资协定,与之前中国与欧洲国家签订的投资协议不同,这份投资协定在关注投资保护的同时,更多地涉及市场准入和开放内容。
欧洲中国总商会秘书长闫宗伟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标志着中欧投资合作跨出了重要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
浙江省东阳市六环饰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忠泉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意义不会仅停留在国家层面,最终将会对中国企业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这是中国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比如,中欧投资协定将会带来哪些机遇,又会带来哪些挑战等等。”
过去10年:战略关系趋于成熟
数据显示,2003年,中欧关系由“全面伙伴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得到深化,中欧建立起60多个对话机制。2012年,双方贸易额达到5460亿美元,与2003年相比增长了4倍。2013年,欧盟连续第十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总额更是连续第三年超过了5000亿美元,同比增长2.1%。
刚刚卸任的欧盟驻中国代表团团长艾德和说:“过去10年,欧盟同中国的关系变得更加成熟,我对双边贸易发展充满信心。”他认为,近年来,中欧关系从战略上得到了加深和加强。其中,贸易关系依然是欧盟和中国关系中最核心的内容。目前,欧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市场,而中国则是欧盟第二大贸易市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认为,中欧投资协定首轮谈判的启动将有利于促进中欧双向投资增长,有利于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也是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中欧双方都表示将致力于通过达成投资协定,为双方投资者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开放的法律环境。
2014年:经贸合作将更好
2014年中欧经贸关系前景如何?商务部对涉外投资审批体制改革制定了怎样的路线图?沈丹阳做出了回应。
他表示,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具体落实措施,近期重点推动的工作主要有三项:一是研究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推动对外投资合作便利化,逐步实现对境外投资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二是正在抓紧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除对敏感国别和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保留核准外,拟一律实行备案制。三是加强业务统计监测,完善规划引导和信息服务,既引导企业及个人了解国外投资环境和商机,扩大对外投资,也帮助其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
至于中欧贸易依然存在的争端,沈丹阳表示,在庞大的双边贸易体量中,双方有点摩擦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正确处理。
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也曾表示,随着双方经贸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出现贸易摩擦是正常现象。关键在于双方应该以建设性的态度提升经贸合作质量,通过对话与磋商妥善处理贸易分歧。双方应该共同旗帜鲜明地反对贸易保护,大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光伏产品贸易争端的成功化解就显示了双方有能力、有智慧来管控贸易摩擦,维护合作大局。
目前,中欧经贸关系正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沈丹阳表示,2014年,中欧经贸合作将发展得更快、更好。
蒋忠泉佐证了这一观点。他说:“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启动,将助力国内企业进军欧洲市场,估计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会有作用。我们一直与德国有贸易往来,从现在的签单情况看,今年的生意比去年好。”
未来10年:开启中欧新战略伙伴关系
数据显示,中欧每天的货物和服务贸易量远高于10亿欧元,但是,欧盟对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却只占其总量的2.1%,可见中欧双方对外直接投资潜藏的巨大空间。万季飞表示,双方在基础设施、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特别是城镇一体化方面有着众多利益契合点,扩大双向投资和高科技产品贸易潜力巨大。
艾德和也非常看好中国和欧盟在投资方面的合作潜力。他说,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顺利进行表明,未来,中国和欧盟在投资方面还有非常大的合作空间。
沈丹阳表示,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中欧产业间的互补性远大于竞争性,经贸合作前景广阔,中欧投资协定首轮谈判将开启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新10年。
近年来,中欧双方共同诉求、共同利益上升,良性互动因素增多,新合作领域不断扩大。从战略层面上看,在联合国及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经贸、全球治理、气候变化、能源及粮食安全等重大问题上,中欧既是主角,又都缺一不可。欧盟领导人曾多次表示,“中欧合作将成为21世纪国际合作的典范”。
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全球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王毅看来,中欧将共构面向下一个10年的中欧新型关系,打造中欧战略伙伴关系的升级版。新型伙伴关系的“新”在于,中欧双方需要思考如何在合作与竞争并存的情况下实现互利共赢,只要双方共同努力,就完全有可能在全球化和多极化时代走出一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