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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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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正版化:堵与疏的抉择

来源:中国贸易报  

    ■刘晓春

    近日来,一则题为“反盗版视频联盟起诉百度索赔3亿”的消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又一次引发了公众对于网络视频盗版问题的关注。网络视频无疑曾经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盗版泛滥的重灾区之一,曾被视为是无解的难题。如今,通过商业谈判和商业模式的转换,网络视频已经迎来阶段性的“正版化”,尽管在这一过程中依然存在各种利益冲突,此次各大视频网站围攻百度即为一例,但是,网络视频正版化的实践对于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等其他网络盗版重灾区而言,无疑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在网络视频尚未正版化的时期,以电影为例,消费者面临的选择是:购票进入电影院、或者耐心等待正版光盘的销售、或者免费上网获取盗版、或者以低价(5元左右)购买盗版光盘。相对于正版作品而言,盗版的优势主要在于即时和免费(或低价)。目前的各大正版网络视频网站的经营模式比较好地缓解了正版和盗版之间的矛盾,比如:通常电影下线后不久,就可以在各大视频网站免费或低价(低于盗版光盘的价格)观看,而且还不用担心存在盗版视频的录制品质不佳、字幕出错等问题,这就使得盗版视频几乎没有容身之地。而网络视频网站的经营模式则是主要通过广告收入来取得盈利,这一模式从广播和电视等传统媒体已经得到证明,是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今年早些时候在网上风传的“网络音乐收费时代”,也终于以“雷声大雨点小”收尾。对于消费者来说,网络媒体已经很大程度上与免费消费模式紧密结合。当然,正版化过程中需要保证版权人取得收益,但是为此直接买单的很难是消费者,只能是商家以广告等业务的收入向权利人付费。

    正版化的商业模式因其规范,才有能力进行长远的规划和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把蛋糕做大。至于蛋糕做大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利益纠纷,即使如同本次百度遭诉一样,被冠以“盗版”的名义,其实已经逃脱了最初的网络大规模盗版漩涡,转化为掌握不同资源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之间采用的竞争策略问题。比如“盗链”作为本次诉讼的核心问题,主要冲突就在于百度利用其搜索引擎领域的优势资源,扼住了用户检索并进入各大平台观看视频的“咽喉要道”,由此获得了大量广告利益,威胁到其他视频网站的核心利益。这一行为本质上并非以“未经许可进行复制、发行”为核心表现形式的“盗版”行为,要评价其行为是否正当,更应当依据竞争法规,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或者《反垄断法》,而不是《版权法》。

    由此联想到网络盗版的其他重灾区,例如软件盗版,可以从中吸取重要的经验。由政府主导并推广的软件正版化运动,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用户入手,的确行之有效,但是想要再进一步,试图改变一般消费者的使用习惯,短期内很可能止步不前。各种打击盗版的执法行动,意在堵住获取盗版软件的渠道,但是难免百密一疏,而互联网更是加大了“堵”的难度。改变一般消费者的使用习惯,主要靠的还是“疏”,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将他们引导到正版化的道路上来,才是治本之道。

    当然,对于不同的软件,可以使用不同的商业运营模式。就小型软件而言,对于一般个人消费者来说,方便、免费是正版软件致胜的法宝,现在大量的安卓手机客户端软件就是一种比较成功的运营模式,主要通过广告来获取收入。而对于系统软件、办公软件等大型软件,可以通过与硬件绑定的方式进行收费,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软件厂商不需要挑战消费者的原有消费习惯,只要实现对销售渠道的监控即可。

    面对网络正版化,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法律规则尚未上升为内心道德的领域。越是采取“堵”的措施,越是容易激发消费者的逆反心理。只要不把盗版作为商家不思进取的借口,网络全面正版化就是有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一目标的实现,不是取决于消费者的所谓道德觉醒,而是要靠商家源源不绝的商业智慧。

    (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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