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企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在昨天上午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官员连维良明确表示,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今后不仅仅是民资,也允许外资控股国有企业。他称,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提升国企竞争力。
针对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及放宽投资准入的问题,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此间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构建对外开放的新体制,将会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的35年里,我国对外资管理是审批制管理,内外资的管理是两个不同体系。今后,我国在市场开放和内外资管理方面将统一法律和法规,这是非常大的变化。国外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时,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即:将过去的审批制变成“只要是国内企业做的,外国企业就可以做”,这叫准入前的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是一个禁止或有限制的清单,除了这些行业之外,所有内外资企业都能以平等方式进入。
在对外投资方面,高虎城表示,首先,将简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手续,改善管理方式,逐步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过渡,鼓励企业简化“走出去”管理;其次,构筑服务和促进体系,通过商签双方的投资协定保护,使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中,各方面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此外,关于对外投资有“三个允许”值得注意:允许有竞争能力的企业自主地对外进行投资,允许以自担风险的方式到境外承揽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项目,允许中国企业以创新的方式到国外或者境外进行异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据称,今年我国对外投资将达到1000亿元左右。
(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