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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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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有望现身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去年底,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王胜俊指出,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新型疑难案件增多,矛盾化解难度加大。

    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王胜俊建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求,积极探索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日前发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这一建议予以明确,“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据了解,包括南京在内的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在日前举办的第一届亚太知识产权论坛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就“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议题指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可以积极有效回应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出的司法需求,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司法专门化。这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尝试。

    许前飞介绍,德国于1963年、美国于1983年、韩国于2002年、日本于2004年、俄罗斯和芬兰于今年初分别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许前飞认为,在中国经济进入提质增效“第二季”的今天,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时机已经成熟。

    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发展迅速。2012年,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接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近9万件,比上年增长45.99%。

    许前飞说,案件类型涉及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所涵盖的所有领域。作为一个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大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性作用不仅能使中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更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新格局,也更有利于提升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形象。

    (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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