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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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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乳喂养立法“噱头”效应大于实际意义

来源:中国贸易报  

    ■舒畅

    最近,笔者从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上听到一则消息,颇有感慨。该报道称,针对目前我国母乳喂养比例只有三成的情况,国家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法律层面推进母乳喂养,力争母乳喂养率达到六成。

    更有意思的是,一些网络媒体通过调查的形式,为中国消费者算了一笔账:目前,部分家庭购买母婴用品的支出已经占到家庭总支出的三成,非母乳喂养的家庭,每月要花800多元购买婴幼儿奶粉。

    许多消费者面对媒体的调查都表示,撇去高价不谈,能够买到安全的奶粉才是消费者最关心的。

    然而,现实却是,乳品行业频繁将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甚至让消费者感觉,就算是花大价钱买到的婴幼儿奶粉,使用起来也不怎么放心。对此,不少临近哺乳期的妈妈们都表示要尽可能地母乳喂养,不是为了省钱,而是为了安心。

    可见,现如今,不管是从安全层面还是经济层面考虑,购买奶粉都不再是一件让人感觉“靠谱”的事儿。

    因此,国家计生委从法律层面推行母乳喂养这一消息传出,不免使媒体普遍将此解读为:乳品行业食品安全状况堪忧,倒逼母乳喂养立法。

    那么,果真要对母乳喂养进行立法么?在笔者看来,有关部门恐怕要三思而后行了。

    首先,是否有立法的必要呢?法律是理性的,针对那些普遍存在、社会危害性极强的恶劣行为,国家会制定相关法律予以禁止。显然,用奶粉喂养孩子的行为甚至连不当行为都算不上,更别提“恶劣”二字。进一步讲,选择何种喂养方式,属于个人选择,不能因为非母乳喂养就判定一个人违反法律。

    其次,相关法律出台后如何贯彻实行呢?法律不应是一纸空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我国推行法治社会的基本方略。一项法律规定最终要被落实到实处,然而母乳喂养在现实中很难被推行,原因在于个人体质不同,有些母亲无法实现母乳喂养,对于这部分人,难道要以“违法”论处吗?

    因此,在笔者来看,母乳立法一事“噱头”效应大于实际意义。但反映出了现阶段,乳品行业产品质量堪忧,以至于出现为母乳立法的呼声。

    归根到底,我们是希望孩子能够吃上安全食品。要提倡母乳喂养,有关部门切不能盲目立法,还应以宣传为主。而帮扶乳企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力度处罚乳品行业出现的违法行为,才是政府更应该花大力气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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