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狗大战”法庭发酵 安全软件权限滥用引争议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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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莉
围绕默认浏览器修改事件,“3狗大战”不断升级,正式进入法律程序。近日,搜狗与360公司先后宣布向法院提起诉讼,互诉不正当竞争。
作为国内搜索市场排名靠前的网站360与搜狗的此番争斗被业界视为未来搜索大战烽烟再起的标志性事件。
互诉标的超千万元
9月25日,搜狗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360公司不正当竞争,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4500万元以及因本案支出费用50万元。搜狗在起诉书中称,中秋节以来,360公司在未经用户同意情况下,直接将用户的默认浏览器从搜狗浏览器修改为360安全浏览器,普通用户很难进行重新设定。搜狗要求360公司立即停止利用“360杀毒”、“360安全卫士”软件和“360安全浏览器”对原告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在搜狗发布消息大约1个小时后,360公司即宣布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搜狗科技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索赔5000万元;同时,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搜狗公司CEO王小川名誉侵权,索赔100万元。360公司称,搜狗以升级输入法或更新词库等名义,捆绑与其输入法和词库并无功能联系的搜狗浏览器,并屏蔽安全软件的防护,不尊重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搜狗公司介绍,至少有数百万搜狗默认浏览器分时段、分地域地被替换成360浏览器或IE浏览器,目前,搜狗流失的默认浏览器用户超过20%。
搜狗公司副总裁杨洪涛表示:“我们从用户反馈中发现,修改有两种情况,一是用户在没有任何操作、任何提示和选择的情况下,系统默认浏览器就变成360浏览器;二是用户电脑在360安全卫士里做体检,修复完之后搜狗浏览器就变成360浏览器。”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法研究所副主任朱巍认为,360公司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用户想要使用360的一键体检功能就不能使用搜狗、腾讯、百度等竞争对手的产品,360此举是为了获得商业利益。
对此,360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360安全卫士只是提示有一款软件在更改默认浏览器,至于要不要恢复到之前的设置,会给用户一个提示,提供选择权,若仍继续使用,比如你在装之前如果是IE浏览器,还给你恢复到IE浏览器。”
“3狗大战”引发连锁反应
2013年8月,在国内搜索引擎市场份额排行中,百度以63.16%的占有率居于首位,360搜索平均市场占有率超过19.5%,以下是搜狗(10.35%),即将被并入搜狗的搜搜,市场份额为3.62%。据第三方机构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360搜索有约80%以上流量来自其浏览器、网址导航等客户端,浏览器市场,已经成为搜索业务的“子战场”。
360公司CEO周鸿祎表示,搜狗选择出“捆绑”安装浏览器的做法,是因为搜狗浏览器的市场份额正在不断下降。
对于“3狗大战”即将引发的连锁反应,知名IT法律专家赵占领表示,用户可能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受到侵害;搜狗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不排除后续可能会提起反垄断诉讼,以及向执法部门举报360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不正当竞争;甚至可能会向工信部举报360公司,要求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当然,随之也会带来360公司的反诉,起诉搜狗不正当竞争、起诉王小川名誉侵权即是体现。
赵占领认为,就搜狗起诉360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法律上没有太多疑难之处,类似案件已有多起,结果都认定360安全卫士的干扰、拦截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这起案件的结果应该也不会有太大的出入,通过欺瞒和恐吓的方法替换竞争对手产品、阻碍竞争对手产品使用,显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这将是中国安全软件行业的第一起反垄断诉讼,对于规范安全软件行业的竞争秩序将起到极大的规范作用,远非不正当竞争诉讼所能匹敌的。”赵占领解释,双方的诉讼战火已经燃起,很可能将继续扩大下去,其中一个重要方向就是搜狗可能会提起反垄断诉讼,主张360滥用在安全软件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限制、排除浏览器领域的竞争。
安全软件的权利边界
目前,随着网络安全的界定范围不断扩大,安全软件的功能也在不断升级,比如拦截恶意软件、骚扰电话、垃圾短信、恶意网址等。为了实现网民信息安全保护,安全软件作为网络最底层的软件,必然拥有最高的系统权限,如果不加限制,便拥有“杀无赦”的权利,滥用权限会直接给用户和行业带来危害。
赵占领解释,计算机病毒、木马等属于恶意程序,已有立法进行规范和打击,安全软件基于法律及自身最基本的职能可以对其进行拦截。“对于恶意软件,中国互联网协会曾制定自律公约,禁止强制安装、难以卸载、恶意广告弹出、恶意捆绑等行为,工信部颁布的监管政策也禁止恶意捆绑。但问题在于对于包括恶意捆绑在内的恶意竞争行为,自律公约和监管政策都没有清楚界定,模糊之处谁有权进行解释?”工信部、中国互联网协会也没有把监管政策和自律公约的解释权和执行权交给企业行使,原因在于企业基于商业利益,难以保持中立。
有专家提出,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应尽快出台国家统一的安全软件企业资质认证标准,对安全软件市场主体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安全软件企业的具体经营范围;建立惩罚机制,完善安全领域用户隐私保护的制度体系,对互联网安全企业泄露隐私的行为进行事前惩戒或规范;建立安全软件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机制,加大对违规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
赵占领建议,鉴于安全软件领域频繁发生因拦截而产生的纠纷,除了行政许可之外,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应规定安全软件的权利行使原则,清楚界定安全软件的权利边界,明确拦截标准谁来制定、如何制定,拦截程序如何设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