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深化阳光稽查实现税企双赢
来源:中国贸易报
■杨坤 杨勇
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努力改变以往重检查、轻帮促的传统做法,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维护纳税人权益”的“阳光稽查”理念,积极开展“查前服务”工作,努力建立制度优化、方法科学、手段先进、监管有效的稽查体系,不断推进税务稽查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进程,全力为推进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取得了“税企双赢”的成效。2012年,该局荣获江苏省“五一奖状”,被授予镇江市“文明单位”称号。
一是突出服务发展,实现稽查理念转型升级。坚持和谐稽查,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将执法型稽查与服务型稽查、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教育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牢固树立依法、公正、文明稽查是最好的服务、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纳税人正当需求予以满足等理念,主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用自身的转型服务经济社会的转型。
二是拓展稽查模式,实现稽查方式转型升级。进一步实现执法型稽查向服务型稽查的转型,积极优化各项服务举措,实现了人性化稽查。采取“普遍自查和重点稽查”的模式,对专项检查涉及的所有纳税人采取全部集中辅导自查。工作上分别采取辅导、评估、约谈直至进行重点稽查递进的方式,加强数据分析和实现信息链接、资源共享,变静态式的、事后的结果控制为动态式的、事前事中为主的过程式控制。
三是深化阳光稽查,实现稽查服务转型升级。以“始于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精细化实施查前辅导,强化责任,实行“阳光稽查”查前辅导评价,让纳税人对稽查服务辅导质量进行量化评价,增强了稽查干部的责任心和辅导效果。努力提高自查的质量,探索落实回访制度,主动征询需求,逐步建立起收集、分析、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
四是强化行政效能,实现管理机制转型升级。以现代化地税稽查机关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分级分类稽查实施办法、税收自查工作实施办法、稽查工作考评指标体系等,全面提升稽查工作整体效能。大力强化科技运用,以征管软件、执法责任制软件、公文处理软件、稽查查账软件为依托,构建现代电子化稽查局。深化征管信息系统稽查模块应用,稽查案件全部纳入软件管理,全面推广应用稽查查账软件,提升了稽查办案技术和手段。明确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行使自由裁量权中做到过罚相当,不断提高自身的税法遵从度和依法治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