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产业备受扶持将形成4.5万亿元市场规模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邢梦宇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着力加强技术创新,大力提高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释放市场潜在需求,形成新的增长点。
据《中国贸易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处获得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4.5万亿元,成为新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如何分享4.5亿元市场成为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然而,目前,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内部仍面临诸多问题:企业创新能力不强、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依赖进口、产业集中度低、竞争力有待提高;节能产品终端消费不足;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欠账多等。
在国家高层看来,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为治理环境污染提供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国内一线城市出现大范围强雾霾天气,影响人体健康。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可以提供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有利于加快治理环境问题。二是拓宽吸纳就业的新渠道。节能环保产业链条长,关联度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尤其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处在发展上升期,市场潜力巨大,在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有利于吸纳和解决就业人口。三是成为转变消费模式的重要方式。为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国家出台了很多激励措施,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节能灯、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等高效节能产品应用,加快了节能产品升级换代,推动百姓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国家发改委人士对记者透露,有关部门还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企业实施节能环保项目。
除《意见》外,有关部门还出台了《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到2015年,“全国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装备达标率达到85%,地市级达到90%,省级达到95%”,“全国县级环境监测站基本设备配置达标率达到90%,地市级站基本实现标准化,省级站全部达标”。此外,《规划》规定对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的投资金额达到400亿元,相比“十一五”规划的投资规模增长了167%,相关环保监测企业将因此受益。
除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外,拓展投融资渠道成为壮大环保产业的另一条途径:国务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对重点工程、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领域;稳步发展碳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