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融机构案件的四要素
来源:中国贸易报
近年来,金融机构相继暴露出一些大要案,根源体现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忽视人员管理教育、违规操作、检查监督与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方面。
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要坚持标本兼治、查防结合,从思想上、管理上、制度完善和执行上打好案件防控工作基石。
一是解决思想问题。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和案件警示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增强遵纪守法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解决管理问题。要加大员工行为动态管理,开展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及时发现各种潜在的风险点。
三是解决制度问题。要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发,查找制度的漏洞并及时加以改进;要加强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学习,解决制度传导不畅的问题;要切实落实案件防控责任制,把案件防控纳入各级管理层业绩考评;要注重检查监督实效,提高检查的广度与深度;要改进检查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四是解决整改问题。对各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以及整改不到位的行为;要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宋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