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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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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惠政策(摘录)

来源:中国贸易报  

    1.对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新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投资)分别在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和1亿元以上的外来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合同约定建设期限内完成全部投资并正式投产后,分别按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60%、65%和70%给予扶持。

    2.在合同约定建设期限内完成全部投资并正式投产的工业项目,新建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在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和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1.2%和1.5%的财政扶持资金,开工奖励10万元,其他待达产后奖励。原有工业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享受以上财政扶持政策。

    3.新建外来企业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年上缴税收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按照企业上缴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3年的财政扶持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年上缴税收2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按照企业上缴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5年的财政扶持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年上缴税收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前3年按照企业上缴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财政扶持资金,后3年按照企业上缴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扶持资金。

    4.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额度比上年净增50万元—100万元的,给予增长部分2%的财政资金扶持;净增额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200万元)的企业,给予增长部分3%的财政资金扶持;净增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增长部分5%的财政扶持资金。当年注册的企业,所缴纳增值税作为下一年度扶持基数,本年度不享受本项扶持政策。

    5.边境经济合作区企业自投产达效起3年内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扶持企业。

    6.边境经济合作区2014年底前开工建设的产业项目,在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给予资金扶持,扶持力度相当于办理土地证所缴纳的土地契税的50%。

    7.对在综合保税区内投资的大型仓储、分拨、配送、采购类物流企业和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按照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资金扶持。

    8.对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合同约定建设期限内,除水、电、热以外的行政收费地方所得部分给予财政资金扶持,事业性收费按低限收取。

    9.对租赁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所属厂房、仓库和堆场的企业,租期不满半年的,租金全额返还,超过半年的租金减半。

    10.市属外经贸企业年缴纳增值税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增值税纳税额25%的财政资金扶持,缴纳增值税额满100万元的当月即给予兑现。

    11.在绥芬河口岸实际过货并纳税的市属企业,年进口货物1万吨以上的企业(含1万吨),每万吨给予2万元的财政扶持资金。(按整万吨计算,不足万吨不予计算,满万吨当月即给予兑现,年终结算)。

    12.创国家百强旅行社、五星级酒店、AAAA级以上景区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创四星级酒店、国家AAA级景区、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

    13.旅游景区(点)的开发企业,自该项目经营纳税起8年内,政府将对其给予财政扶持,扶持额度相当于各项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用于项目建设。

    14.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景点景区、娱乐设施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中介机构、相关部门或自然人,在项目投产后,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

    15.在我绥芬河从事旅游业务并纳税的旅行社(独立经营),年接待出境旅游者(含在绥芬河参加1日游以上的游客,以旅游局备案、酒店居住信息和企业财务账册为依据)5000人以上(含5000人),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1万元,每增加5000人,增加奖励1万元(按5000人计算,不足不予计算,每年结算一次);年接待入境旅游者5000人以上(含5000人),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2.5万元,每增加5000人,增加奖励2.5万元(按5000人计算,不足不予计算,每年结算一次)。接待旅游专列人数300人以上(含300人),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1.5万元,每增加100人奖励5000元;包机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6000元,每增加100人奖励6000元(按百人计算,不足不予计算,每年结算一次)。

    欲详细了解敬请登录“中国绥芬河”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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