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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贸易报
广东发布碳排放权管理办法将适时引入投资机构
广东省法制办近日就《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征集公众意见。《办法》明确,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除控排企业外,将适时引入投资机构、其他法人和个人。碳排放权配额将按一定比例实行免费发放和部分有偿购买。
《办法》规定,碳排放权年度配额分配的主要依据是控排企业历史排放水平与行业生产基准水平。确定各企业的配额后,广东省发改委将按期发放配额,配额发放对象主要是部分行业年碳排放量(或年能源消费量)达到规定标准的控排企业以及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
在配额清缴方面,在每年度规定的期限内,控排企业要向省发改委上缴足额的上年度碳排放权配额,以抵消上年度实际碳排放,并由广东省发改委注销。除上缴碳排放权配额外,控排企业也可上缴经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实际碳排放量,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可抵消1吨碳排放量。
企业不可预借其他年度的配额使用或出售,企业年度剩余配额经主管部门确认后可结转为下年度配额。对于未能按规定时限足额上缴配额的企业,广东省发改委可对碳排放权配额不足部分按照碳排放权配额市场年平均价格的3倍处以罚款。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未来还将加快推出碳金融创新产品。《办法》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以碳排放权交易产品作为质押的融资服务,可为已履行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等各项责任的企业提供绿色金融信贷服务。
青岛空港物流园区设立海关监管查验中心
近日,山东青岛空港物流园区正式投入使用。青岛空港物流园区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海关在园区内设立海关监管查验中心,初步形成了“集中库区、集中监管、集中查验、卡口验放”的物流监管新格局,通过进口普货一站式服务,提前申报、货到验放、预约服务、现场直提等服务措施,有力促进企业便利通关,实现海陆空联运等多种物流模式发展,对推动城阳区、青岛市乃至山东省蓝色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厦门加强监管政府债务
近日,厦门市正式出台了《厦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该市首次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将全市各级政府债务管理的范围、程序等标准确定下来。该《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政府性债务规模呈现迅速增长态势,政府性债务风险逐渐加大,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办法》明确规定了四种情形下的政府举债将不被批准,包括:政府性债务偿还资金来源和责任主体没有落实的;举借的政府性债务用于国家明令禁止项目的;超过财政承受能力的;以及国家规定的不予批准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其他情形。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