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记者 吴井东 通讯员 苏墨琳)近日,为确保辽宁“蓝天工程”如期完成,辽宁省环保厅、住建厅、交通厅等部门联合召开《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辽宁省于7月1日开始实施《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且明确了扬尘管理责任。今后,辽宁省环保、住建、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将各司其职、联手整治扬尘污染。
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辽宁省环保、住建、交通等部门将联手,以施工扬尘、工业堆场、道路扬尘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对违反本《办法》,造成扬尘污染的企业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