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多米诺”
聚焦英国在华知识产权第一案
来源:中国贸易报
知识产权纠纷历来是中外商战中的敏感区域,2012年的多米诺喷码机商标案,被称为英国在华知识产权第一案,英国多米诺公司声称自己的商标被侵权。该案的查处波及众多中国民营科技企业,不少人锒铛入狱。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喷码机和打印机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产品。喷码机为工业用途,主要是在工业化生产线上为产品喷印上生产日期等信息,此类产品价格昂贵,动辄几万元;打印机则为家庭或办公用,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因为两者差异明显,在商标注册的分类上,喷码机被分为第七类,打印机被分为第九类。
是多米诺公司不了解中国的商标注册规则,还是中国和英国的商标注册标准不一样?都不是。首先,中国和英国,在商标申请注册时均使用《尼斯分类表》。根据《尼斯分类表》划分,第七类属于工业机械及器具,尤其包括“印刷工业用机械及器具”。第九类属于“办公用设备”,尤其包括“办公用的打印设备、复印设备”。
其次,多米诺公司的“多米诺”商标,在英国注册时,分别注册了第七类和第九类。
最后,多米诺公司的“多米诺”商标,第七类和第九类,均在中国注册成功,但第九类成功延展,第七类因为没有延展自动失效,现在的第七类“多米诺”商标被另一个中国自然人申请注册,尚未确认。
具体情况为:1995年5月5日,多米诺公司申请注册了第938241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为第七类0705群组印刷工业用机械及器具。该商标于2007年1月27日到期,因期满未续展失效。2008年7月16日,自然人李某分别申请注册了“多米诺”和“Domino”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包括第七类0705群组“喷码机(印刷工业用)”等商品,2010年4月27日该申请被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现在该商标的注册流程处于“异议”、“异议复审”阶段。
也就是说,在喷码机所属的第七类群组中,至今没有企业或自然人拥有“多米诺”商标。
据悉,多米诺公司不但在商标上有硬伤,作为一家国际知名的喷码机生产商,其部分产品也有一内一外两大硬伤。内部的硬伤是墨盒。实际上很多外国产品都是这样,墨水还没用完,就提示更换。外部的硬伤是机壳,非常容易被腐蚀损坏。杜高公司就是根据多米诺喷码机的这两大缺陷,开发了能够兼容多米诺A200型喷码机主板的机壳,对多米诺E50型喷码机的墨盒部分进行了改进,他们还针对多米诺喷码机开发了一些零部件,在这些零部件的包装上,杜高公司的标示为“FOR DOMINO”(适用于多米诺)。
国内权威的知识产权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产喷码机机壳的行为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墨盒进行了改进并未改变喷码机的本质,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FOR DOMINO”是“适用于多米诺产品”的含义,是对商品用途的说明,属于知识产权法律上规定的商标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任何意义上的商标侵权。
去年圣诞节,广州越秀区法院对杜高公司14名职员进行了判决,14人均被判有罪,其中4人实刑,10人缓刑。该案目前正在二审。
(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