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六项措施深入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活动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振峰 通讯员 陈海超)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为切实有效地清理超期执行积案,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采取了领导包案、分组执行和限期结案等措施积极开展清积活动,切实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是成立组织。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王宝剑为组长、副院长刘思江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积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督办工作。
二是建立台账。对超期执行积案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实事求是地将全部积案登记造册。开设举报电话,与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和到市、赴省、进京执行信访案件进行核对,对漏报、瞒报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处理。
三是责任到人。认真分析案件未执结原因,做到“三定一包”,即定承办人、定执行案件、定结案时间、领导包案。
四是定期通报。各战斗单元每周上报本组执行积案清理进度。定期对各单元清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进度快、效果好、执结率高的通报表扬,对进度慢、效果差、执结率低的单元报批评。
五是加强督查。活动领导组要加强对清积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指导,帮助解决清积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清积活动顺利进行。
六是健全机制。认真分析制约执行质效的主客观因素,找准积案长期未结的主要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针对未执结案件总体情况进行调研,建立健全提高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的执行长效机制。同时,切实做好新收案件的执行,防止边清边积,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