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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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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聘任暨培训会在京举行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近年来,在政府的重视、司法改革的推动以及立法的支持下,中国各类调解实践蓬勃发展。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日前在京举办了新一届调解员聘任暨培训会。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调解中心主席董松根出席会议并与调解中心副主席、法律部部长徐伟,调解中心秘书长、法律部副部长王承杰共同为新聘调解员颁发了证书。新聘调解员、部分续聘调解员及贸促会调解系统业务骨干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在会上,王承杰发表了题为《中外商事调解新发展》的主旨发言。他指出,调解作为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正变得日益重要,成为多元纠纷化解的一种重要手段。他介绍了调解在国际上发展的新趋势以及近年来中国的调解实践与最新发展,并希望能够通过交流学习、探索实践,以及调解、仲裁、诉讼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对调解事业未来发展的信心。

    商事调解,作为一种不同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法院调解的新型调解形式,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香港和解中心创会主席梁海明博士在会上讲授了商事调解员控制程序、有效沟通、打破僵局等技能,并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了模拟调解开庭演示。北京京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调解员何贵才律师从商事调解的具体案例和实务分析讲授了如何做好一名商事调解员,如何促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其间,日本日中协力中心的朱元曾博士,香港赵、司徒、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国荣律师与大家一同分享了“和”文化的博大精深及从事调解工作的亲身感受。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秘书处处长程慧就去年新修订的《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调解规则》以及《调解员守则》等规定进行了说明。

    在颁发聘书仪式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代表新聘调解员表达了大家的共同心声。他表示,作为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调解使双方当事人重新找到了契约自由,弘扬了实质正义,通过学习交流,他进一步了解并切身感受到了商事调解的特点与魅力以及做为一个合格的商事调解员需要具备的素质。

    商事调解作为解决商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更多地需要依靠调解员的知识、经验和专业技能。此次培训会内容丰富实用,涵盖了调解的理论与实务,调解的文化与技巧,受到了到会的调解员及法律工作者的好评。

    (徐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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