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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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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读之四 紫竹斋艺话

来源:中国贸易报  

    ■林岫

    雨后放晴,南窗品茗,与留学生闲聊,忽地想起雍正皇帝在杭州涌金门买对联的事来。此事甚有深意,又恰与前日所记相关,故补缀于后。

    世传雍正(1678-1735),爱新觉罗·胤禛,庙号世宗工谋心计,颇有城府,善用皇后弟、步军统领隆科多宣布遗诏,后又因“查嗣庭试题案”,禁锢隆科多狱死一事,在民间演绎出多少陷构夺嫡的传奇。其实,平心公论,雍正未必如是阴险。他在位期间,禁谀谄、恪勤守、慎建储、崇正学等事,史有明鉴,其功当不可一笔抹杀。

    胤禛为皇子时,颇好微行,有件与杭州书法家沾边的事,很能说明问题。

    据说他游杭州涌金门时,看见街上有书生卖字。书生书精八法,其字清劲可观。胤禛命他当场书一幅对联。书生将联中“秋”字的“火”易书于“禾”之左侧。胤禛以为误书,书生便列举名帖数例予以说明。交谈中,胤禛又知书生贫窘,正在卖字养家,遂出马蹄金(即铸成马蹄形的黄金)数笏(一笏即一锭,五十两)赠之,并嘱咐书生“得志毋相忘耳”。自此,书生不必卖字,专意读书,居然连捷翰林。这时,胤禛已即位临朝。一日批奏,见书生名字,即宣召入朝,故意书“和”字,易“口”于左,试探书生。书生不但竟然忘记昔日受金之事,而且指雍正所书此字为“譌体”。翌日,雍正便让书生奉诏去见浙江巡抚。书生受诏时方知,雍正命他“仍向涌金门卖字三年,再来供职”。

    雍正罚书生再去卖字三年,旨在教他做人。书生知过,在“得志相忘”,一则忘朋友,二则忘贫窘。救急解厄,应属大恩。君子不轻易接受恩惠;受过,则须终生不忘。滴水涌报不说,忘记当年救急解厄的朋友,实在太不应该。困境时,书写“秋”字,易“火”于左,遭人批评后,唯举例说明,谦虚地申诉出处。待到入朝翰林仕途得意时,看见易“口”于左的“和”字,则自命不凡地指斥为“体”。如此贫卑贵骄,岂独偶然也哉?

    表面上看,这不过是个对某些汉字书写的认识变化问题,实情则关系着书家人品。雍正以微见著,再次磨砺书生,亦是在超度书生。

    此事可检清代《类钞》诸书,料无虚妄。若以诗句括应此事,曰“成名每在交穷日,败事多因得意时”,不亦可乎?

    (200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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