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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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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回赠是暖心之举

来源:中国贸易报  

    ■张瑾

    为了盘活民间慈善事业的社会资金,自3月份起,江苏盐城开始实施全国首创的回馈激励机制:今后捐款者在遭遇困难时可优先得到救助,并可获得相应表彰。累计捐款1000元以上,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盐城地区遭遇突发灾难和患重大疾病时,捐薪会员可向红十字会申请得到不少于其累计捐款金额的救助。

    慈善捐款,可以不再是无偿的奉献,可以兼具保险基金的功能,在笔者看来没有什么不妥当,这不仅是对慈善人士的正常回报,更是慈善机构合理使用慈善资金给慈善人士的一个暖心之举。虽然说慈善人士向社会捐赠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取社会的回报,但是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同样也需要大家的爱心援助。红十字会给他们不少于其累计捐款金额的救助合情合理。

    其实笔者在这个新闻之前还看到一则新闻和它有类似之处:2013年春节期间,赵普、郎永淳、陈伟鸿、崔永元、王永、邓飞等公益人士共同发起的“温暖2013——春节回家顺风车”大型公益行动,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超过40万热心车主和乘客参与,并成功帮助9678人免费回家或返程。可是就是这个义举引发了人们对交通问题的关注。有关部门认为,顺风车是“非法营运”。针对顺风车活动可能遭遇“非法营运”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明确非法营运标准建议人、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已在今年两会上专门提交了一份关于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标准的建议。建议政府出台有吸引力的鼓励政策,使车主积极参与,呼吁政府能对满载的顺风车减免高速通行费,优先使用公交车道,不受尾号限行的限制和减免车船税等优惠政策,让所有奉献爱心的车主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得到应有的回报和便利。

    其实,无论是累计捐款1000元以上,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盐城地区遭遇突发灾难和患重大疾病时,捐薪会员可向红十字会申请得到不少于其累计捐款金额的救助制度的实施,还是给爱心顺风车便利和回报,其出发点都是一致的,就是政府只要下决心推出这种把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相结合的捐赠政策,就一定能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慈善事业中来。

    (作者系江苏省张家港兆丰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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