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集中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
来源:中国贸易报
近年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重大案件时有发生,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这些案件背后,往往存在监管部门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行为。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2年查处的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令人触目惊心,而其后查处的官员职务犯罪,更是值得警醒深思。会上强调广东省检察机关今年将集中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危害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
据统计,2011年至2012年,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235件391人,涉及罪名主要有污染环境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此次专项行动将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舆论高度关注的严重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和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破坏和阻碍生态环境建设,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
“行政执法人员或司法人员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徇私枉法、枉法裁判以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也将是严查的重点。”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通过“专项行动”,广东省检方将研究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发生的重点领域、部位、环节、人群、案发特点和规律,查找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制定相应的预防对策,发布专项预防报告。
对从4月开始的专项行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表示,推进五位一体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严厉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重点。广东作为改革先行地,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开展专项行动,就是要通过查办案件、有效预防,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司法保障。
(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