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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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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电信套餐“到量”“超量”运营商要提醒

来源:中国贸易报  

    插图设计/高阳文

    本报讯  为规范互联网接入服务,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近日,工信部起草了《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4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向用户提供套餐的到量预警、超量提醒、到期提醒等提醒服务。

    根据工信部的定义,“到量预警”是指用户套餐内互联网接入服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通过短信、语音、互联网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套餐超量提醒”是指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时,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套餐到期提醒”是指在套餐有效期届满前的一个合理的提前时段内,提醒用户现行套餐到期日,并告知用户套餐到期后终止或延续服务的方式,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用户的需要,免费向用户提供收费详细清单(含预付费业务)查询服务。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时限至少为5个月。

    (吴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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