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2013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商务部近日在其官网发布《商务部关于2013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结合当前国内国外形势,全国商务系统要准确把握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基本内涵,坚持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
结合全球产业发展趋势及中国优化产业结构目标,商务部表示将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充分发挥国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的效应,引进高技术含量、高端环节外商投资;继续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财务中心、共享服务中心、营运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吸引跨国公司亚太区总部和业务性全球总部;引导外资依托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新业态;稳步扩大医疗、养老机构等生活性服务业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作为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突破口,积极推动深圳前海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珠海横琴新区、广州南沙新区、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等区域先行先试;有效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上市;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发展。
《意见》还特别明确,商务部将研究编制中国外资指数,综合评价全国及各地投资环境及引资优势。
(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