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2013年2月7日 星期四 返回版面目录
来源:中国贸易报
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健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未按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要求执行的地区和建设单位,上级有关部门要暂停审批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适当扣减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资金,环境保护部门要暂停评审、审批其规划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责令其修复和损害赔偿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