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规定出台 各方利益待平衡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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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汪秀芬
“2010年,我在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科鲁兹汽车。2011年4月,不知道什么原因,汽车发动机故障灯亮起,我马上就送到4S店进行维修。到现在为止,因为出现同样的情况,我已经先后4次将汽车送去检修,花了不少钱。”北京市消费者张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外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这意味着,从今年10月1日起,如出现张女士遇到的情况,汽车销售商应依照相关规定,在“三包”期内无条件免费为消费者修理问题汽车,甚至是更换和退货。
规定出台历经10年
近年来,中国汽车销售市场呈现井喷式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产销国。但是,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制度并不完善,与生产商、销售商相比,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
据了解,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历时长久:10年前开始起草,2005年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历经4次修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只是国家质检总局的部门规章,并没有上升至法律条文层面。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汽车三包规定明确,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后,消费者所购汽车出现问题就有了维权的依据,这是最为积极的意义。”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产品质量法律部主任蒋苏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三包期间,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更换或退车,销售者需在10日内做出答复,否则视为故意拖延。汽车生产、销售、修理方违反规定的,质监等部门除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外,还可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将违法行为记入质量信用档案。
有业内人士称,汽车三包规定并没有在发布的同时即刻生效,而是留出了将近10个月的时间,目的就是让汽车生产商和经销商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不同于汽车召回
2013年1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也正式实施。从表面上看,汽车召回和三包规定都是为了解决汽车可能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就问题的性质、法律依据、对象、范围和解决方式而言,是有区别的。
“汽车召回主要面向的是有安全隐患的汽车产品,这个缺陷必须是在一批车辆上同时存在的,涉及范围较广。汽车三包是解决由于随机因素导致的偶然性产品质量问题的,一般不会造成大面积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属于个案。”蒋苏华说。
目前,中国对于汽车召回的主要方式是:汽车制造商发现缺陷后,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由制造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实施召回。汽车三包规定的解决方式是:由汽车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问题的汽车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产品担保责任。在具体方式上,往往需要先经行政机关认可的机构进行调解。
实施是难点
“事实上,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后,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很好地实施和贯彻下去。”蒋苏华表示。
国家质检总局在出台相关规定之前曾向多位从事汽车质量维权工作的律师征求意见,作为代表之一,蒋苏华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在他看来,汽车三包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各方利益的平衡。
根据规定,销售者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但是,承担三包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他们应当承担的部分。另外,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依法应承担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因汽车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依法向质监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双方也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征求意见时,蒋苏华曾向质检总局提出一项建议,让消费者在确定责任主体时可以在经销商与厂家二者中任选其一。在他看来,汽车施行的是品牌销售管理,厂家作为生产制造商应有能力和责任承担售后环节,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销商和生产商推诿责任、互相“扯皮”。
由于现阶段中国权威第三方鉴定机构体系尚不健全,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作出科学、准确、公正鉴定的成本大也成为消费者普遍担忧的问题。华星北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响表示,国家实行“三包”是必须的,但在包括第三方的认证由谁来进行,由谁来垫付等细节上还需探讨。
“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我们完全支持国家相关政策。从目前的情况看,汽车三包规定在操作细节上仍有争议。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在责任界定方面,首先要能够界定产品出现问题的原因,才谈得上包什么和索赔的问题,如果这点没有明确,规定是比较难落实的。”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市场销售总部副总部长杨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