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鼓励药企提高产业集中度
来源:中国贸易报
近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鼓励和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尽快达到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推出了涉及兼并重组、认证检查、审评审批、委托生产、价格调整、招标采购和技术改造等7个方面的鼓励措施。
该通知提出,鼓励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并鼓励优势企业尽快通过认证。支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对已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或药品检查国际公约组织成员单位药品GMP认证检查的生产线,药监部门复核认为符合中国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后,可予以直接通过认证。药品生产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的,监管部门将暂停其相应剂型的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其他类别药品生产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如不能提交相应剂型的新修订药品GMP认证证书,不受理其新申报生产的注册申请,已经受理的此类申请暂停审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