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视传媒重新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要求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华视传媒(纳斯达克代码:VISN)日前宣布,该公司已重新符合美国纳斯达克股票上市规则中对最低买入价格的要求。
据悉,该公司此前曾收到纳斯达克的通知函,称华视传媒美国存托股在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7月12日期间的连续30天交易日中收盘买入价低于1美元,未能符合纳斯达克股票上市规则第5450(a)(1)条所规定的1美元最低标准。依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定,华视传媒可有180天宽限期,即须在2013年1月9日前使公司重新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要求。2012年12月28日,华视传媒收到纳斯达克上市资格小组的通知函,称华视传媒美国存托股收盘买入价已在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26日期间的连续10个交易日达到或超过1美元,重新符合纳斯达克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1美元最低标准。
(岳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