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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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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认定美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违反 WTO规定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邢梦宇

    近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关于对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贸易壁垒调查最终结论的公告。在公告中,中国商务部认定美国现行的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和补贴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相关规定。

    “我们将根据《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采取措施,要求美方取消被调查措施中与WTO规定不符的内容,给予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公平待遇。”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扶持政策违反WTO规定

    2011年,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正式向中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调查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

    同年5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商务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的规定,中国商务部发布年度第69号公告,决定进行贸易壁垒调查。

    2012年5月2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6号公告,公布调查初步结论,认定被调查的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违反WTO有关规定,构成《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条所称“违反该国(地区)与我国共同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或者未能履行与我国共同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规定的义务”的贸易壁垒。

    公布调查初步结论后,中国商务部继续对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是否符合WTO规定进行调查。

    经调查,中国商务部认定,美国华盛顿州“可再生能源生产鼓励项目”、马萨诸塞州“州立太阳能返款项目II”、俄亥俄州“风力生产和制造鼓励项目”、新泽西州“可再生能源鼓励项目”、新泽西州“可再生能源制造鼓励项目”、加利福尼亚州“自发电鼓励项目”等被调查措施构成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三条的禁止性补贴,违反了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三条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同时,被调查措施的实行对国际贸易造成扭曲,构成《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条所称的贸易壁垒。

    美方作出调整机会渺茫

    在公告中,中国商务部希望美国方面能够积极对相关措施作出调整。但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贸易法专家武长海看来,美国不会主动纠正错误,“中美之间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贸易摩擦的可能性很大。”

    武长海表示,根据中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双边磋商,如果美方不予以纠正错误做法,中方可以根据WTO的规定,启动WTO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向WTO起诉美国。如果中方胜诉,美国仍然不予以纠正错误,可以采取反制措施。

    “美国对其产品进行补贴,构成了我国相关产品出口的贸易壁垒,也即对我国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阻碍和限制,对我国相关产品在美国(地区)市场的竞争力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武长海说。

    新能源产业频过招

    近期,中美两国在新能源领域冲突甚多。从太阳能板到风电塔,中国新能源产品在美国频遭围堵。同时,中国也开始对美国采取反制措施。

    “中美近期在新能源领域的贸易摩擦增多,一方面反映了全球经济低谷时期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另一方面,反映了中美间在新能源领域竞争加剧。但这些争端都是在WTO的框架下进行的。这种贸易现状将会持续很长时间,将会成为常态,但不会发展到贸易战,原因在于一方面,中美之间的新能源领域的贸易额占双边贸易总量份额较小,其次,中美之间的贸易逆差在呈下降趋势。”武长海说。

    清华大学经济外交学院主任何茂春表示,美国并不能从与中国的贸易摩擦中获益。他说:“中美这两个大国担负着全世界经济复苏的重担,是一对难兄难弟。两国在交往过程中竞争是难免的,但不能片面地夸大,那不是主流,两国还是应该着眼长远,以便今后更好地合作。如果美国过于频繁地使用贸易保护政策,其结果必将演变成贸易保护主义,这既不符合WTO规则,也会对中美关系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中国既要顶住来自美国的压力,同时也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对美国进行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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