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业大洗牌 淘汰网站已过半
引入第三方支付预防团购欺诈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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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张莉
编者按:经过近1年多的行业洗牌,许多团购网站在这一过程中退出市场。如何才能在洗牌过程中不被淘汰出局,成为各网站当下急需思考的问题。
日前,F团最先和开心网、腾讯寻求合作,还走出网络经营实体店,这都是团购网站在竞争中做出的调整和改变。
实际上,团购网站最应该做的恐怕是先修炼内功。不管是作为企业还是作为个人,只有练好内功才能够立足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
“我一直想给男朋友买款手表当作纪念日礼物,但好牌子的表一般都很贵。刚好在团购网站上看到一直很想要的那个牌子在搞活动,于是毫不犹豫地就下单订了一只。哪知道这一等,个把月都过去了,我也没收到货,耽误了纪念日不说,心情也糟糕透了。”王小姐向记者诉苦说,她现在特别想知道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小姐的遭遇并非个案。一批中小团购网站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在经历行业洗牌的阶段难以为继,出现倒闭,甚至卷款“跑路”的现象,消费者时常遭遇“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陷阱,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严重侵害。
根据团购导航网站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国内团购网站处于活跃状态的共有2976家,相比较今年5月份再度减少20家。在经历了去年下半年开始的一系列撤站、裁员、倒闭事件之后,国内团购网站总数仍在持续下滑。
有业内专家大胆预测,大批中小团购网站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倒闭后,最后剩下的团购网站甚至不会超过10家。
今年年初,济南发生了一起团购网站负责人携款“跑路”的恶性事件,众多网友在一名为“济南拉手网”的团购网站以低价购买了中石化加油充值卡、手机话费充值卡等物品后,收不到所购商品,也无法联系到网站工作人员。截至今年6月,在该网站付款但收不到货的消费者高达400多人。
由于团购网站属于“即付型”,即要求先交钱后发货,与传统实体店面交易不同。特别是一些小型团购网站,要求消费者必须将款项直接打到网站账户上,不经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顾客要求退款,一些不规范网站就会借口各种理由拖延,再者,网络商品交易具有虚拟、远程交易的特点,特别是网络团购消费涉及范围广、交易规模大,容易引发群体性消费纠纷,所以,有专家强烈建议应尽快引入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等制度。
“济南拉手网”不仅网站域名与全国知名的“拉手网”济南分站极为相似,而且整体页面设计、颜色等都与“拉手网”颇为雷同,让很多消费者误以为“济南拉手网”就是“拉手网”。
不仅是模仿知名团购网站,网络团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还包括:承诺的服务缩水、退货(款)难、单方取消订单、售假、商品货不对板、质量存在瑕疵、假冒伪劣、虚假宣传、销售数据造假、霸王条款、无照经营、漏开发票等,这些违规行为都让消费者叫苦不迭。
据《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统计数据显示,17.05%的消费者曾遭遇团购网站夸大产品宣传,12.75%的消费者曾遭遇虚标价格,近四成消费者放弃维权。
消费维权律师赵占领告诉记者,消费者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在于“防患于未然”,因为一旦权益真的受到侵害,所有的维权方式都存在种种不足:譬如维权成本高,结果可能得不偿失;譬如证据难以获得,甚至有的情况下面临法律缺失,维权依据不足。
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北京消法学会常务理事朱巍在接收记者采访时做出具体解释:
首先,消费者事先应认准具有公信力的团购网站。简言之,就是网络团购要找那些经过备案的大网站。同时要注意查看其他消费者的评语和诚信等级,关注工商管理部门和各地消协定期公布的非法不良网站的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其次,保存维权证据。现在,团购消费也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范围,不能以价格便宜为借口使得商品质量和服务打折。这就需要消费者事先保存好消费凭证,保存好被侵权的证据。必须要注意的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电子证据同样具有证据效力。所以,诸如短信、电子邮件、QQ留言等电子证据,消费者也要妥善保存,必要时可以申请公证以增加证据效力。
最后,保护好个人隐私。现在的团购网站大都要求消费者实名登记,这就使得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消费隐私可能受到侵害。这个问题目前没有特别好的保护手段,大都只能事后追究网站责任,一旦发展此类侵权事件,应立即向当地消协或工商管理部门举报。
朱巍提醒消费者,尽量不要在一些没有或缺乏资质的中小网站留下过多的个人信息;不要打开网站或不明身份人提供的网址链接;不要在没有安全保护的模式下或者他人电脑上使用网银或者完成注册;不要随意打开“跳出”的网页。
当然,要想彻底解决网络购物维权难问题、消除网购中的诸多乱象,还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多管齐下,更需要广大消费者共同来维护、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