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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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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控政府对论坛活动挂名收费叫好

来源:中国贸易报  

    ■伊宇

    最近,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部下发了民发〔2012〕57号通知,该通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了《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其中,《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提出,社会组织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合作开展研讨会论坛活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活动全过程和重要环节予以把关,不得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

    该《管理办法》的下发,表明政府层面的监管意识开始觉醒了,这对中国会展业来说是一件值得关注的好事。之所以说是好事,是因为,长期以来,各地方政府、各级管理机构频频成为各类会展活动的主办方,一场活动的开幕式上,各级领导的发言、致辞,成为参会人员最反感、最无奈的多余环节。由于政府、机构惯于将自己当成家长,凡事都要过问,且都要亲自参与,将一个原本专业性的会展活动演变成了“政府形象工程”,表面上看起来风光无限,实际上寡淡无味。甚至流行着的一种说法:“政府一插手,事情就变坏。”由此不难看出,大众对政府层面的参与并不欢迎。

    政府、机构是否有必要参与会展举办活动是一个老套的话题,多年来,政府亲力亲为参与主办会展活动,犹如一处无法根治的顽疾。尽管,会展业界的专家、学者呼吁多年,但仍没有任何效果。

    目前,北京市民政局已在网站发布消息:“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不得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也不得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论坛、研讨会活动。”山东省济南市政府也相继下发通知称“严格控制以政府名义主办的各类活动,规范审批程序,并对2012年以市政府名义主办的论坛、展会、节庆等各类活动进行清理规范。”

    看来,政府已经意识到,政府的这块“招牌”,已经没有太多的感召力。毕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与会者希望获得的不是冠冕堂皇的过场,而是更实际的解决办法。与其日后颜面尽失,还不如急流勇退。

    无论怎样,《管理办法》的出台,都将为会展业的健康发展带来积极的信号,为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并实施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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