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严防央企海外搞“副业”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为规范中央企业海外投资、防范投资风险,国务院国资委日前下发《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应当经国资委核准。
央企投资不应进入不熟悉的非主业领域,国资委的这条规则在国内使用,在海外投资上也将同样适用。
在《办法》中,国资委要求对央企的海外投资实行严格的报备制度。《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应当根据境外投资规划编制年度境外投资计划,并按照有关要求按时报送国资委。列入中央企业年度境外投资计划的主业重点投资项目,国资委实行备案。未列入中央企业年度境外投资计划,需要追加的主业重点投资项目,中央企业应在履行企业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后报送国资委备案。
近年来经历了中航油新加坡折戟、中铝澳大利亚昆士兰项目亏损、中国铁建沙特项目亏损、中国中铁波兰项目等一系列亏损之后,国资委已经加快规范央企海外投资,而此次《办法》所涉及的投资领域更为管好央企海外经营的重中之重。
(易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