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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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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走出去”要高度重视风险防范

来源:中国贸易报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也逐渐加快。即便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企业也没有停止“走出去”的步伐。相反,“走出去”的方式和主体愈加多样,规模不断扩大,领域更加广阔。据统计,到2011年年底,中国境外企业已经超过1.8万家,在外人员约120万人,资产总量超过1.5万亿美元。根据联合国贸法会《2011年世界投资报告》,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占全球流量的5.2%,首次超过日本、英国,居全球第五。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蓬勃发展,不仅有利于帮助企业利用东道国对投资的优惠政策、回避国内市场需求饱和的现状、扩大进出口贸易、获取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市场价格的控制力,也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源和市场保障,对促进全球经济复苏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新的形势下,中国企业“走出去”充满机遇。但因境外投资属跨国境、多领域、大范围的经营活动,故也具有难度高、风险大、变数多的特点。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进一步加速,中国境外投资合作的风险将不可避免地随之增加。如果我们防范不力、应对不当,就很容易遭受各种损失、陷入各种困境,甚至影响企业的整体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一段时间以来,中石油、中铝海外并购屡屡受阻,中国商人黄怒波冰岛购地申请被拒。特别是2011年中东北非的政治动荡,更给中国在这些地区的投资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一系列案例表明,“风险防范”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必须予以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为此,去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提出“要积极防范境外投资风险”,中央《“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也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维护我国海外权益,防范各类风险”。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风险按照性质大体可分为政治风险、商业风险、监管风险、文化风险、员工人身安全风险,按照风险管理的阶段来分,又可分为实体性风险和程序性风险,即争议解决风险。此前,中国企业“走出去”一系列失败的案例,都不同程度地遭遇到以上这些风险,而导致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

    第一,企业层面存在决策失误,企业对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缺乏了解和预判,也缺乏对目的国法律体系、社会环境及市场风险的深入了解;在境外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遭遇融资障碍,渠道单一,风险较大;在海外经营的过程中,企业缺乏国际经营管理经验和人才,海外经营过程失控。

    第二,中国目前在国际经贸投资领域的话语权与中国经贸投资大国的国际地位不相称,一些国际经贸投资规则制订不够合理,导致企业在遇到投资、知识产权等纠纷及所谓的目的国“国家经济安全”考量时,处于先天劣势,加之企业也不善于选择适当的争议解决方式,不能较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第三,相关中介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的服务跟不上,使得企业海外投资经营往往处于单兵作战、孤立无援的境地。

    第四,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有关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不足,对国有企业的境外投资合作监管有待提高,决策问责缺失。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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