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欲对中国汽车零部件发起“双反”调查
中方官员称应避免贸易战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舒畅
近日,美国制造业联盟和美国部分参议员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中国对汽车产业的补贴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呼吁美政府采取措施限制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对中国输美引擎、汽车电子设备、轮胎等相关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近年来,中国汽车零部件产品出口从产品数量和构成上看,合资、独资企业产零部件的出口量占零部件出口总量的30%,出口额占零部件出口总额的70%,绝大多数是高端产品;自主品牌企业产品的出口量占出口总量的70%,但出口额占零部件出口总额的30%,绝大多数是中低端产品。从出口地区看,合资、独资企业生产的零部件产品主要出口到OEM市场,自主品牌企业产品主要出口到售后市场。
发起“双反”调查美国国内意见不一
就在上述新闻发布会召开前夕,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国情咨文中提出改革税法,以促进制造业回流,还希望促进美国汽车的出口,其中至少5次提到要打压中国等国的贸易补贴等政策,并宣布建立专门小组调查采取不公平贸易措施国家的出口产品。
在国情咨文中,奥巴马称“我们不可能把所有流失到海外的工作都找回来,但是现在,在诸如中国等地经营的成本越来越高。与此同时,美国的生产效率也越来越高。”
这一表述火药味十足,被认为是美国制造业联盟对中国汽车零部件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的诱因之一。
能让中国企业看到一线希望的是,发起“双反”调查一事因美国国内存有不同看法而存在斡旋空间。2011年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GPX国际轮胎公司和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政府案》作出判决: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财政援助不能够被认为是补贴,“反补贴法律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适用”。
巡回法院认为,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背景下,政府补助(government payments)不能被定性为反补贴法律里所定义的补贴(subsidies),因此反补贴法不能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虽然美国商务部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来衡量是否适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法,但该自由裁量权不能与国会的意见相抵触。
巡回法院这一判决与美国商务部的裁定背道而驰,其国内相关利益集团博弈结果将直接影响中国产品输美。
有专家分析认为,如果巡回法院的判决被严格执行,那么美国不太可能对中国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但是却不排除其运用其他贸易救济工具来限制中国产品进口。
面对贸易壁垒中国企业积极应对
记者从中国商务部了解到,该部现在已经针对此案向国内相关产业发布预警信息。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美国扩大对中国汽车零部件产品“双反”调查范围的行为无疑是一种贸易歧视,这与去年12月份中国针对美国部分汽车征收“双反”税有一定关联。
2011年12月中旬,中国商务部曾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期限两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由于此次征收“双反”税的对象锁定在“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即不仅美国自己的汽车品牌,部分德系和日系品牌在美设厂生产的车型也被涉及。作为美国本土汽车业的老大,通用此次需缴纳的“双反”税率高达21.8%,位居第一。
此外,上述商务部官员提醒相关商协会及企业密切关注此案,做好应对准备工作,避免贸易战扩大。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果美国政府坚持对中国汽车零部件产品进行打压,将对商用车零部件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商用车轮胎出口企业。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汽车零部件销售额为128亿美元,其中轮胎零部件销售额24亿美元,超过了汽车电子和引擎。而从2009年9月起,美国开始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惩罚性关税,税率为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惩罚性关税出台后,部分公司出口美国轮胎数量几乎减半。
“本土轮胎企业不仅要面对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成本和劳动力价格提高的压力,也要预防美国高额的关税。”全国乘用车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美国提高关税的做法对他们在中国投资的跨国企业也不利。”